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街道综合整治辅助服务
二、项目金额:900000元
三、采购服务项目内容及单价上限清单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预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作业人员
/
工日
2000
210
420000
 
2
电镐
DRH-A1
台班
20
300
6000
 
3
氧割设备
100型割炬
台班
30
200
6000
 
4
切割设备
S1M-FF10-100
台班
30
200
6000
 
5
焊机
DNB-1200
台班
20
300
6000
 
6
发电机
功率 10kw
台班
10
400
4000
 
7
汽油打草机
功率 15kw
台班
10
400
4000
 
8
20吨吊车
额定起重量≤20t
台班
10
1900
19000
含司机
9
30吨吊车
额定起重量≤30t
台班
10
2300
23000
含司机
10
高空作业车
额定工作高度≤23m
台班
10
1600
16000
含司机
11
转运车辆2.5吨
额定载重量 ≤2.5t
台班
50
1100
55000
含司机
12
转运车辆5吨
额定载重量≤5t
台班
50
1340
67000
含司机
13
应急车辆
排量 2.0L
台班
50
700
35000
含司机
14
挖掘机
斗容量≥1m?
台班
10
2400
24000
含司机
15
挖掘机
斗容量<1m?
台班
10
1600
16000
含司机
16
小3吨铲车
额定载重量≤3t
台班
10
1600
16000
含司机
17
5吨铲车
额定载重量≤5t
台班
10
1900
19000
含司机
18
叉车
HY-30
台班
10
800
8000
 
19
5吨洒水车
罐体容积 5m?
台班
10
800
8000
 
20
拖车
额定载重量≤5t
台班
10
1500
15000
 
21
2.5吨环卫车
额定载重量≤ 2.5t
车/次
100
450
45000
 
22
5吨环卫车
额定载重量≤5t
车/次
100
540
54000
 
23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费
额定载重量≤5t
车/次
10
600
6000
 
24
5吨洒水车
罐体容积 5m?
车/次
20
200
4000
 
25
覆盖绿网
尺寸2mx8m
平方
2000
2
4000
含人工
26
围挡
2m活动围挡
元/天/平方
2000
2
4000
 
27
脚手架
管径 48mm
元/天/平方
2000
5
10000
 
合计:900000.00元
 
 

注: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供应商须按照标的清单中的每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总价为各项价格之和,且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数字化案卷、12345、城管110处置
(1)成交供应商接到数字化案卷通知、“12345”投诉及城管110处置分配工作后,应当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就问题进行处理(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2)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审核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
2、广告招牌拆除
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协同城管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中队一起对采购人所确定的违规门店招牌拆除、立面广告拆除、大型楼顶广告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违章设置的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及收运。
3、市容整治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及道路交通整治。
(2)各类井盖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日内解决(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进行拆除及收运(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
(4)道路破损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迅速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小规模修补的在5小时内解决,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日内解决。
(5)各类立杆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处理,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一般应在1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6)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
(7)草地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草皮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草皮成活且草地的整齐美观,不得有因维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草皮枯死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8)花灌木、乔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花灌木、乔木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成活,不得出现因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枯死及病虫害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上级重要检查考核、领导巡查、重大节会市容秩序整治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覆盖绿网。
(2)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期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安排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对违规露天焚烧后的余烬尾迹进行清理。
(3)上级督察期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等工作。
5、文明创建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处理大件堆物清理清运、路面破损砖修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地面油污清洗、破损及褪色公益广告撤除、裸露黄土覆盖绿网等工作。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清扫清运垃圾、更换垃圾桶、更换楼道照明灯(更换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冲洗入户小区地面、裸露黄土覆盖绿网、修复破损花坛、拆除违规广告设施和招牌、搬运违停共享单车、整治违规占道经营等。
(3)如遇上级重要检查、领导巡查、交办问题等,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6、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场所等地方的积雪和结冰现象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扫雪作业人员手持扫帚、雪铲、铁锹等工具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开展除雪作业,进一步助力除雪作业,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如遇突发天气,接到甲方通知后安排人员及设备24小时待命,听从甲方的调配。
(4)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对辖区内市场、夜宵摊贩、餐厅、饭店、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整治。
(5)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对辖区内市场有安全隐患的进行综合整治等。
(6)如遇突发事件,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安排机动人员及设备在一小时内到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方坪街道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招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应当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如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
4、供应商接到任务通知后所拟派团队至少为5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5、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交通、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工作意外事故等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6、特种工持证上岗,如焊机、吊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管,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9、街道重大活动和迎接检查及文明创建等应急任务无条件听从调遣,及时响应。
10、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11、遇恶劣天气,需要应急处置时,要确保人员到位,同时要按照要求确保效果。
12、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3、供应商必须按照标的清单中的每项分项进行报价,总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且所报单价不能超过采购需求的单价上限值,否则投标无效。
14、供应商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15、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供应商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6、采购人根据每次任务服务情况进行意见反馈,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累计两个季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文明创建部门负责人三人组成,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已下达的1、数字化案卷、12345、城管110处置,2、广告招牌拆除,3、市容整治,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5、文明创建整治,6、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等服务任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因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按采购人下达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整治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2)结算单价以政府采购合同确认的单价为准,据实结算。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两个季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累计两个季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街道按季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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