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
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086019
地区:
市本级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7-07 16:09:18
业主单位: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086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07 16:07:06
项目名称: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项目
项目地点:
市本级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1、江南校区学生公寓8#楼,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50米。工程投资额估算8400万元。2、江南校区食堂3#楼及学生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工程投资估算5800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雷泽兴
联系方式:
05998461425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086019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07 16:09:18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市本级
招标人名称: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代码:
1235000049001501X8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3726449384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包括景观,类型有日式园、英式园、欧式园、美式园、东南亚园林、新中式园、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标段
标段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
标段(包)编号:
E3507010701100086019001
标段(包)分类:
园林工程
标段(包)名称: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二期建设B地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C楼(园林园艺室外实训场)
标段(包)内容:
园林工程;绿化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据(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做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3.7.2、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3、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7.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7.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6、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220.160.52.164:98/yllh查询。3.7.7、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3.7.8、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的,不得参与其有关资质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9、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791.3655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7-10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