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镇建平村党员政治生活馆布展及村部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新镇建平村党员政治生活馆布展及村部装修装饰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自筹部分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政治生活馆布展及村部装修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新镇建平村党员政治生活馆布展及村部装修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建新镇建平村新村部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一揽子工作。
2.5设计施工周期要求:
方案设计优化: 5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 日历日
施 工: 60 日历日
共 计: 70 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经招标方认可。
2.6.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闽建筑 [2019]22号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 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合同、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3.5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5月31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持有效的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990465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
项目负责人:小黄 1550690526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 号:11604010010019790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LHZB20211014-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