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配电室改造工程
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编号:GMGS-LXGC-2022-0005号
谈判采购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5
1. 谈判采购条件... 5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5
3. 应邀人资格要求... 5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7. 联系方式... 7
8.汇款方式及信息... 7
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9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9
应邀人须知正文... 15
1. 总则... 15
2. 谈判采购文件... 17
3. 投标文件... 18
4. 投标... 20
5. 开标... 21
6. 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2
8. 重新谈判采购和不再谈判采购... 23
9. 纪律和监督...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25
附件2:应邀人资格要求... 26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26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27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28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29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0
表2-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31
附件3:开标记录表... 33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34
附件5:问题澄清... 35
附件6:中标通知书... 36
附件7:中标结果通知书... 37
附件8:确认通知... 3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1. 评标方法... 45
2. 评审标准... 45
2.1 初步评审标准... 45
2.2 详细评审标准... 45
3. 评标程序... 45
3.1 初步评审... 45
3.2 详细评审... 45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6
3.4 评标结果... 46
附表:评审工作表... 47
一、初步评审... 48
1.资格评审表1-1 资格评审表... 48
2.响应性评审... 50
表2-1 响应性评审表... 50
表2-2 投标报价表... 51
表2-3 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51
二、详细评审... 52
表3-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52
表3-2 项目组织机构评审表... 54
表3-3 投标报价评审表(总价承包)... 5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8
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 73
1. 主要工程内容说明... 73
2. 投标报价说明... 73
3. 其他说明... 73
4. 主要工程内容... 75
4.1 谈判采购主要工程内容格式... 75
表4-1 总说明... 77
表4-2 主要工程内容表... 78
表4-3甲供材料设备表... 79
第六章图纸... 80
1. 图纸目录... 80
2. 图纸... 8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1
1. 工程技术规范... 81
2. 铁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规范... 8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4
目录... 85
一、应邀书及应邀书附录... 8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90
三、投标保证金... 92
四、主要工程内容... 93
五、施工组织设计... 94
六、项目组织机构... 106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 109
八、资格审查资料... 110
九、其他材料... 120
9-1保密承诺书... 120
9-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121
9-3应邀人承诺书... 122
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施工
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编号:GMGS-LXGC-2022-0005号
1. 谈判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配电室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非运输企业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投资计划的通知》(昆铁计函〔2022〕155号)及《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工贸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工程概(预)算审查批复的函》(计概审〔2022〕自筹字第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应邀人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法定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应邀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安装高压进线柜1台,无功补偿柜2台,馈线柜5台,安装照明配电箱1套;新做室内母线15米及标识牌、电缆沟、电缆头;安装接地系统及设备、线路调试等工程;拆除新做配电室照明工程、防鼠挡板、防虫网栅等配套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
2.2 谈判采购范围
谈判采购范围:电室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及施工方案相关内容。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7日。
2.3 其他说明:无。
3. 应邀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要求应邀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应邀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项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四、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近2年来(2020年至今)具有1个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应邀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年(2020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应邀人为省外企业的,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应邀人如中标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应邀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邀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邀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应邀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线上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同时自行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及其它谈判采购资料,同时将报名表(附表)发至本项目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联系人电子邮箱。
5. 谈判采购文件的递交
5.1谈判采购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工贸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谈判采购组织机构: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邮编:6500203
联系人:普家伟
电话:0871-64895967
传真: /
电子邮箱:956335492@qq.com
8.汇款方式及信息
单位名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牛街庄支行
银行账号:2502017209000004048
备注栏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GMGS-LXGC-2022-0005
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附表:
报名表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
谈判采购项目及谈判采购编号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报名资料费汇款凭证 | |
是否办理完成国铁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 | £是□否 |
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应邀人 | 名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 |
1.1.3 | 谈判采购组织机构 | 名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联系人:普家伟 电话:0871-64895967 电子邮箱:956335492@qq.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配电室改造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工贸有限公司 | |
1.1.6 | 项目设计人 | 云南鑫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1.1.7 | 项目监理人 | 无 | |
1.1.8 | 项目代建人 | / |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技术改造,资金已落实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谈判采购范围 | 配电室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及施工方案相关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7日 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见附件1。 | |
1.3.3 | 质量要求 | 一次验收合格。 | |
1.4.1 | 应邀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件2表2-1。 财务要求:见附件2表2-2。 业绩要求:见附件2表2-3。 信誉要求:见附件2表2-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件2表2-5。 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设备要求;(3)分包要求;见附件2表2-6。 | |
1.4.2 | 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具体标段为:/。 □接受,具体标段为:/。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或国铁集团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应邀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时间:/,集合地点:/。其他事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0.2 | 应邀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日14:00时前 | |
1.10.3 | 应邀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12月1日18:00时前 | |
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见本章附表。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的具体为:不允许偏离。 允许偏离的具体为: / 。 | |
2.1 | 构成谈判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主要工程内容、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 |
2.2.1 | 应邀人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 |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8时00分。 形式:电子,请投标申请人按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相关要求,提交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的申请。 | |
2.2.2 | 谈判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谈判采购文件澄清将以纸质扫描形式于邮箱向各投标申请人发出,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邮箱并回复盖有公章的扫描件。因投标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查看邮箱内澄清文件的,后果自负。 | |
2.2.3 | 应邀人确认收到谈判采购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 形式:纸质扫描版,邮箱发出。 | |
2.3.1 | 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1)应邀人对谈判采购文件中的主要工程内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应邀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请自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看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内容。应邀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国铁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谈判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谈判采购文件澄清、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电子文件为准,当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澄清、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
2.3.2 | 应邀人确认收到谈判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应邀人应自行登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95306.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应邀人发布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后,无论应邀人是否查看,均视为应邀人已确认收到。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书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标准。应邀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投标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33.2万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应邀人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应邀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应邀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应邀人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1年(近2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近2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有关要求:/。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谈判采购文件所附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其他要求:/。 | |
3.7.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装订要求 | 副本份数: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是,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 1份,与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投标文件需含word版、pdf版各一份。 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目录应单独编制页码,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
4.1.1 | 谈判采购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谈判采购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内容 | 应邀人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工贸公司三楼会议室。 应邀人全称: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盖章) 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在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应邀人名称:xxx公司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 | |
4.2.2 | 递交谈判采购文件地点 | 工贸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 |
4.2.3 | 退还谈判采购文件 | R否。 □是,退还时间: / 。 | |
4.3 |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应邀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至前书面通知应邀人。应邀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 |
5.1 | 谈判采购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工贸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 |
5.2 | 谈判采购程序 | 开标顺序:按签到顺序。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确定方式: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技术管理部2人、经营管理部1人、计划财务部1人、配件分公司1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含网络媒介的网址):国铁采购平台。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 | |
8.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工贸公司纪委。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杨方凹牛街新村。 电话:0871-66071909。 传真:/。 邮编:650118。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安全目标 | 杜绝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
环保、水保目标 | (1)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应邀人承诺 |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递交“应邀人承诺书”。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提取标准填报,不得删减。 |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应邀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
…… | …… |
应邀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谈判采购。
1.1.2本谈判采购项目应邀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谈判采购组织机构: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谈判采购项目设计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谈判采购项目监理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谈判采购项目代建人: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谈判采购范围: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 应邀人资格要求
1.4.1应邀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1.4.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应邀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应邀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与应邀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采购公正性的;
(13)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应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应邀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
(18)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或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应邀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谈判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应邀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邀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应邀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应邀人的原因外,应邀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应邀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邀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应邀人不对应邀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应邀人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应邀人提出的问题。
1.10.2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应邀人,以便应邀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应邀人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应邀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应邀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应邀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谈判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采购文件
2.1 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应邀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内容;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异议)
2.2.1应邀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应邀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应邀人,要求应邀人对谈判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应邀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应邀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应邀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应邀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应邀人有权拒绝回复应邀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应邀人以“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应邀人。修改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应邀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应邀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应邀文件
3.1 应邀文件的组成
3.1.1应邀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邀书及应邀书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应邀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应邀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应邀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应邀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邀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应邀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邀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邀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应邀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应邀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应邀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应邀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应邀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应邀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应邀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应邀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应邀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应邀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应邀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应邀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格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3.5.6“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应邀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应邀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应邀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谈判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应邀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应邀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4.1.2应邀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应邀人不予受理。
4.2 应邀文件的递交
4.2.1应邀人应在“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应邀文件。
4.2.2应邀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邀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应邀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应邀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邀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应邀人。
4.3.2应邀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应邀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应邀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采购程序
5.1 谈判采购时间和地点
应邀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应邀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采购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采购: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应邀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应邀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评审流程和注意事项;
(4)检查应邀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应邀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评审;
(6)宣布评审结果。
5.3 评审异议
应邀人对评审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应邀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标由应邀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应邀人或应邀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应邀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谈判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邀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应邀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应邀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承诺,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情况,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7.3 评标结果异议
应邀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谈判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应邀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谈判采购投标活动。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应邀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应邀人。中标人名称同时在发布谈判采购公告的媒介公示3日。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应邀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应邀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定合同
7.6.1应邀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邀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应邀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邀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邀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谈判采购和不再谈判采购
8.1 重新谈判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邀人将重新谈判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应邀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谈判采购
重新谈判采购后应邀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谈判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应邀人的纪律要求
应邀人不得泄漏谈判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邀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应邀人的纪律要求
应邀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应邀人串通投标,不得向应邀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应邀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 应邀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2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应邀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邀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期要求
工期要求
序号 | 项目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 工日期 | 计划竣 工日期 | 备注 |
一 | 总工期 | 20 | 2022.12.7 | 2022.12.27 | |
二 | 各阶段工期 | | | | |
1 | 施工准备 | 2 | 2022.12.7 | 2022.12.8 | |
2 | 工程施工 | 27 | 2022.12.8 | 2022.12.26 | |
3 | 竣工验收 | 1 | 2022.12.26 | 2022.12.27 | |
附件2:应邀人资格要求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项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
4 | 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四、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应邀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35万元。 |
2 | 在2020年~2021年(近2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万元。 |
3 | 应邀人为联合体的,财务条件应满足(如果有):/ |
…… | 其他要求:…… |
备注:1.应邀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同时申请多个标段的,其数额应不少于最大标段要求。
2.应邀人的成立时间晚于应邀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应邀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能力应与其承担的工程相匹配(如应邀人不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财务能力作单独要求,则视为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财务要求即可)。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2022年9月(近2年)内完成的电力类似工程项目。 | |
业绩1 | 具有1个及以上电力施工项目业绩。 |
业绩2 | / |
业绩3 | / |
…… | / |
备注:1.应邀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应邀人查证不实的,应邀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类似项目指与谈判采购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
3.采用专业联合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应与其承揽的分工专业一致,采用同专业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需要同时具备相应专业的业绩。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1 | 诉讼及仲裁 | 应邀人在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近 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 | 履约情况 | 应邀人在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近 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应邀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应邀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应邀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应邀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
7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8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应邀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日不曾在应邀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 |
9 | 其他信誉要求 | ...... |
10 | | |
备注:1.对应邀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谈判采购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应邀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应邀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应邀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 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_职称,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2年及以上电力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电力专业中级职称,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2年及以上电力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电力工程项目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备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专业要求:综合工程和站前工程应为铁路工程专业,站房工程应为建筑工程专业,四电工程应为铁路工程或通信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
2. 允许应邀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个别人员重复的视为重复配置)。
表2-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表2-6-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副经理 | / | 具有 / 职称, /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 年以上 / 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2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 | 具有 / 专业 / 职称、 /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 年以上/ 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年以上。 |
3 | 财务负责人 | / | 具有 / 职称, /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 年以上 / 等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_/_年以上。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 初级 职称, 2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2年以上电力 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2年以上。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级_职称,2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2年以上 电力 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年以上。 |
6 | 试验负责人 | 1 | 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 初级 职称, 2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2 年以上 电力 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 2 年以上。 |
7 | 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 / | 具有 / 专业 / 职称、 /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 年以上 /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 年以上。 |
8 | 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2年以上电力_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电力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
9 | | …… | |
10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年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 年以上 / 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
11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5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20 %以上。 |
注:1.上述人员须与应邀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自有产业工人无需提供证明,但需在应邀人承诺书中承诺);应邀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应邀人查证不实的,应邀人将承担被否决投标的后果。
2. 允许应邀人使用一套人员配置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个别人员重复的视为重复配置)。
表2-6-2 专用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注:应邀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只要求专用设备,其他常规设备可不作要求。
表2-6-3 分包要求
分包 | 本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谈判采购项目允许分包的工程: (应邀人根据工程情况自行填写)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 3.其他要求:/ |
备注:1.分包内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
2.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
3.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谈判采购项目对于应邀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谈判采购文件应邀人须知正文1.4.3款的任一情形。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应邀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邀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
应邀人代表:_______ 记录人:_______ 监标人:_______
_______年月日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应邀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谈判采购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___________标段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5: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谈判采购评标委员会:
对我方_______标段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6: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标准。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姓名)。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应邀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7: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投标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应邀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8: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谈判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 资格评审标准 | 应邀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如应邀人为联合体,应提供各成员的上述证件并且名称一致。 |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应邀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组成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1款要求,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内容和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联合体应邀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2.1.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用设备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分包 | 应邀人如有分包计划,按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填写“拟分包专业工程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满足要求。 | |||
联合体应邀人(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分工内容和责任明确,承诺向应邀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应邀人的其他情况 | 不得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正文”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应邀人公布的费用报价 | |||
暂列金额 | 按照应邀人公布的费用报价(单价承包) | |||
激励约束费 | 按照应邀人公布的费用报价(单价承包) | |||
总承包风险费 | 不高于应邀人公布的费用(总价承包)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主要工程内容 | 符合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 | 承诺完全确认谈判采购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谈判采购权利的内容。 | |||
应邀人承诺及其他 | 投标承诺书与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本章第3.1.2项、3.1.3项和3.2.2项规定的否决情形 | 不存在,其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包括如下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邀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应邀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应邀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应邀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应邀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或社保关系证明; (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商务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和报价标进行评审。商务标通过的,按评审后的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初步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组织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应邀人提交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应邀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邀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应邀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评标委员会认为应邀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邀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邀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应邀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邀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应邀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邀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应邀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应邀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评审工作表
评审工作表包括下列表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一、初步评审
1. 资格评审
表1-1 资格评审表
2.响应性评审
表2-1 投标报价表
表2-2 响应性评审
表2-3 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二、详细评审
表3-3 投标报价评分表
一、初步评审
1.资格评审表1-1 资格评审表
标段: | | |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1 | | | | ||
2 | 应邀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
3 | 法定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应邀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
4 | 投标函及其附录 | 内容填写完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
5 |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 | 组成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1款要求,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内容和签字盖章满足要求。 | | | |
6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7项的要求,且投标文件唯一 | | | |
7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8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10 | 资质证书 | 有效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1条规定 | | | |
11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2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3 | 信用评价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4 | 投标资格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5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6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7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8 | 专用设备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 | | | |
19 | 分包 | 应邀人如有分包计划,按第二章“应邀人须知”规定填写“拟分包专业工程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满足要求。 | | | |
20 | 应邀人的其他情况 | 不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正文”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评审意见 | |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2.响应性评审
表2-1 响应性评审表
标段: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 | | |||
1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
2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期须满足第二章“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 | | |
3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
4 | 应邀人报价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 |
5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
6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 |
7 | 主要工程内容 | 符合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范围及数量 | | | |
8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9 | 合同条款确认及权利义务 | 承诺完全确认谈判采购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削弱或减少应邀人权利的内容。 | | | |
10 | 应邀人承诺及其他 | 投标承诺书与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相符,没有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 |
11 | 本章第3.1.2、3.1.3和3.2.4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包括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 |
| …… | …… | | | |
| 评审意见 | |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表2-2报价评审表
标段: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 | | | ||
投标文件报价总金额 | 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日期:
表2-3 初步评审未通过原因汇总表
标段:
序号 | 应邀人名称 | 不通过原因描述 | 评审阶段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列明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谈判采购的内容。
二、详细评审
表3-1 最终报价评审表
标段: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
| | | | ||
原投标文件报价总金额 | | | | | |
经评审的最终报价 | | | | | |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排序 | | | |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表3-4 评审汇总表
序号 | 应邀人 | 资格评审和相应性评审 | 经评审的最终报价 | 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审人员(全体):日期:
备注:1.“项目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审标准的打“√”,未通过评审标准的打“×”;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铁路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承包范围:/。
(五)工程价格采用:R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暂定总价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价款元,税款元,税率%。
(六)承包方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
1.上述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税金等费用,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其他方式:/。
(七)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和铁路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国家及铁路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铁路电力设计规范》、《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八)主要工程内容(见附件)
第二条工程期限
施工期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确定:
(一)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工期 / 天。实际以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天内完成。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二)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责:。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开工前 日将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三)指派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设备设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手续。
(四)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根据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五)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六)有权建议乙方对其违规施工人员予以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
(二)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三)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如需乙方采购,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劳保用品由乙方按安全管理规定自行配发。
(五)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施工现场铁路线路、电务等设备设施,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六)进入工点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施工方案。
(七)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认真做好自检,隐蔽工程或施工有先后顺序工艺要求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八)与甲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车、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施工作业中,必须加强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含民工,下同,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论,由乙方按事故性质和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乙方人员违章违纪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每件扣款500元,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建议,乙方必须予以更换。施工过程中,乙方及乙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切事项自行负责。
(十)乙方施工人员除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在施工中的指挥外,还应遵守铁路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准扒乘列车、轨道车,不得钻车、爬车、跳车,不得偷盗铁路器材,不得私自用火和野外用火。不准在车站停放的列车下传递工具和物品等,以免发生伤亡事故。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导致的人身伤亡,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机械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好施工料具,料具堆放要稳固,并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内,摆放在施工场地的料具由乙方派人24小时看守。造成甲方机具、材料、设备丢失、损毁的,乙方应照价全额赔偿;同时应保管好自己的工料具,机具不使用时必须及时移出至铁路限界外并加锁固定,严禁下班后将施工料具摆放在施工场地。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二)乙方全面负责其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含安全)工作,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云南省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作业人员身份进行相关审核,依法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依法投保,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的各项职责,保证其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发放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处理作业人员发生的人身健康、安全、工伤等事故及劳动争议,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施工委托第三方完成。
(十四)应当保证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有关安全要求对其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十五)应当保证其从事国家对资质、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特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十六)施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注明参加施工的项目和地点,加盖公章提供给甲方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如需)。遇有人员变化时,及时提供变化情况。
(十七)施工中遵守有关高空作业、职业健康等安全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十八)在燃气管道、输水管道、有毒有害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施工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十九)乙方负责作业人员集中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治,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治安、食品卫生等各项安全工作,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避免发生任何治安事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十)乙方就交付的工程,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有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一)乙方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设立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按照工程进度把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乙方接受甲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包括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及时发放情况的检查。乙方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通过专用账户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乙方妥善保存备查。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乙方拖欠作业人员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现场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若发生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由乙方承担主体责任,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业主单位的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
(二十二)乙方应该按照各级政府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理,做好人员集中休息、生活和工作场所消毒等疫情工作,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采用第〔1〕种方式结算
1.按合同约定的固定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本工程总价款(含税)为¥元(其中不含税价为¥元,税率为%,增值税为¥元),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2.依据审价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或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告报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
3.其他结算方式 /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
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除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之外,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2.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作量的增加需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经甲方确认后的工作量方可计入合同总价的计算。
3.暂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预)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高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控制;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
(三)账户信息
甲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5. 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增值税适用税率按财税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供应材料设备: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全部由乙方供应并承担费用: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需符合以下要求:①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范,符合设计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②具有该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③经甲方批准;④不得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时间、生产地点);⑤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材料设备采购、使用、保管等的随时检查。
(二)本工程使用的甲供物资(见附表)由甲方供应并承担费用,其余本项目所需料具,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价款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使用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
2.乙方提供的料具,需符合以下要求:①满足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规范,符合设计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②具有该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③经甲方批准;④不得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时间、生产地点);⑤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材料设备采购、使用、保管等的随时检查。
第九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身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二)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造成任何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三)乙方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甲方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乙方人员单独上道作业。乙方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安全和带班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不准擅自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四)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和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等行为提出整改或责令停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根据相关安监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铁路电力设计规范》、《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工程验收前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
(五)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施工中如乙方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二)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三)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一)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
(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总价款的 %预留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元),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第三方维修,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日内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及其人员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五)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9.乙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未能在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造成行车事故的。
11.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包括延误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办理技术交底,延误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乙方向甲方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工程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
(六)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20 %的违约金。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等。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组织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清算,查清各项已付款项、应付款项和应扣款项(包括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后,据实结算。未付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违约金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七)非因甲方责任,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劳务工等发生到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拉标语横幅、堵门堵人、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缠访闹访等行为,影响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视为乙方违约。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生一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超过2小时未到场处理并劝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费用。
(八)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等。甲方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组织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清算,查清各项已付款项、应付款项和应扣款项(包括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后,据实结算。未付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违约金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九)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三)因铁路企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量结算支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三)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五)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六)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八)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九)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
1. 主要工程内容说明
1.1主要工程内容中所列工程量是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列明的主要工程内容计量规则、第六章“图纸”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方式计算的数量。
1.2主要工程内容应与应邀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同时阅读与理解。
1.3应邀人提供的主要工程内容应按照《铁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规范》编制,如对有关清单子目的作业内容做了调整应予专项说明;主要工程内容中所列工程量是应邀人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应邀人主要工程内容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
1.5实际计量应按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主要工程内容计量规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方式和经审核的施工图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已完合格工程数量。
1.6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是指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2.报价说明
2.1主要工程内容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应包括了合同内明示或暗示需由应邀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2.2主要工程内容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最低一级的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全部具体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税金以及谈判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
2.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的主要工程内容中应邀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的主要工程内容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的主要工程内容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包括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实施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
2.5应邀人填写的主要工程内容时应按照应邀人提供的主要工程内容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列明的主要工程内容计量规则填写。
2.6安全生产费应按规定报价,不得删减,规范使用,确保需要。
2.7甲供材料设备费不纳入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和签约合同价格。
3. 其他说明
1.本次谈判采购对暂估价的数量及价格不做具体约定,合同实施期间根据需要再行签定补充协议。
2.应邀人无需将封-1、表4-1~表4-6放入投标报价文件。
4. 主要工程内容
4.1 谈判采购主要工程内容格式
封-1
建设项目名称:配电室改造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
应邀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徐荡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表4-1 总说明
主要工程内容说明
标段:一标段第1页共4页
羊方凹配电室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拆除既有高压电缆YJV22- 8.7/15KV-3*70 15m,拆除既有高压裸铜排15m, 拆除既有低压裸铜排20m。新设10KV环网柜(一进三出)1台,新设干式变压器SCB14-1250KVA-10/0.4KVA 1台,敷设10KV YJV22-8.7/15KV- 3*150电缆80m,2500A低压封闭式母线20m, SC150电缆穿管50m,电力电缆井2座等。 。 |
表4-2 主要工程内容表
(一)主要工程内容表
表4-3甲供材料设备表
(1)甲供材料数量表
标段:一标段第3页共4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甲供设备数量表
标段:一标段第4页共4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无 | | | | |
第六章图纸
1. 图纸目录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1 | 配电室改造施工图 | CSG-2018-10YK-DP-03 | | 2022年11月 | |
2 | 配电室改造设计说明 | D01 | | 2022年11月 | |
| | | | | |
2. 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技术规范
(1)本项目执行的工程标准规范见下表:
序号 | 标准规范名称 | 标准号 | 施行日期 | 发布文号 |
1 |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 TB 10008-2015 | 2016年4月1日 | 国铁科法〔2015〕63号 |
2 |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 TG/01A-2017 | 2017年2月21日 | (铁总科技〔2017〕221号) |
3 |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 TZ 207-2007 | 2007年11月30日 | 经规标准〔2007〕164号 |
4 |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TB 10420-2018 | 2019年2月1日 | 国铁科法〔2018〕91号 |
……. | | | |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执行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订或新颁,除强制性标准按国家、铁路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修订或新颁的标准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是否执行;执行新标准以及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减等事宜,承发包双方应签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 铁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规范
2.1电力电缆敷设
2.1.1新敷设高压电力电缆路径,采用穿管直埋方式敷设;不同电源的电力电缆禁止同沟铺设,因条件受限,必须同沟时,必须采取电气隔离措施;电缆与水沟、通信、信号等管网交叉或平行敷设时,应按规范规定确保其间的最小允许净距。
2.1.2电缆管直埋敷设时,埋深不小于0.7米,钢管接头处使用法兰盘链接。电缆保护管地表面敷设时,必须使用混凝土进行包封,混凝土包封厚度不小于100mm。
2.2接地装置敷设
2.2.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2.2.2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不宜小于5m。
2.2.3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其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外取的土壤不得有较强的腐朽性;在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室外接地回填宜有100~300mm高度的防沉层。
2.2.4避雷引下线与暗管敷设的电、光缆最小平行距离应为1.0m,最小垂直交叉距离应为0.3m;保护地线与暗管敷设的电、光缆最小平行距离应为0.05m,最小垂直交叉距离应为0.02m。
2.2.5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扁钢与角钢其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3设备布置
变压器0.4kV侧设置10台开关柜,其中1台进线柜、2台无功补偿柜、5台馈线柜。
3.主要设备选型
3.1电力电缆的选择
0.4kV电缆户内外电缆终端头均采用冷缩型电缆头。电缆头的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的额定电压及绝缘水平,且需满足海拔高程、环境污秽条件所需爬电比距的要求。
3.2 0.4kV户内开关柜
(1)采用GGD型固定式低压开关柜,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主回路额定工作电压:380V,辅助电路电压:220V;
额定绝缘电压:660V;
额定频率:50HZ;
水平母线额定电流:2000A;
垂直母线额定电流:2000A;
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1S
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05kA/0.1S
母线三相五线制:A、B、C、N、PE
(2)柜体由薄钢板冲压成型,采用以20mm为模数的标准化设计,结构零件通用性强,机械强度高。
(3)柜体上部的主母线室、前部的电器室、后部的电缆进出线室,相互间有钢板或绝缘隔板,以保证使用安全。
0.4kV户内开关柜断路器选型:所选断路器技术参数不低于施耐德、ABB、西门子同等品牌。
4.土建部分
(1)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层高3.6m。配电室必须满足八级地震要求,且必须满足防潮、防水及强制通风的要求。
(2)配电室内设置电缆沟,配电室电缆沟及变压器基础需满足设备承重要求。
(3)配电室门应设计防鼠挡板及防虫窗栅网
5.“安健环”管理
(1)电缆、配电室及室内设备应有完善的安全标志。配置可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进行。
(2)开关柜应有相应名称和编号等标志牌,设置在开关柜上部并与开关柜相匹配,且前后门均应设置 。
(3)断路器、接地刀闸不设置专门的标志牌,而用贴标签的形式进行。
(4)消防安全标志应标示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装置,火灾时疏散途径、灭火设备,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或物质等与消防有关的位置和性质。
6.施工要求
(1)由于目前10kV配网改造频繁,施工时请认真核对线路名称和相应编号。
(2)电缆沟及电缆埋管
1)请按施工图及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2)工程开工后甲方应提供施工地段的标高。
3)本工程电气设备的制作安装,接地装置的制作安装应遵循《GBJ-147-190》、《GBJ-148- 190》、《GBJ-149-190》的相关要求。
4)电缆沟顶面标高和室内静电地板的标高一致,电缆沟盖板就位后,不得摇晃。
5)《10kV线路路径平面布置图》表示的电缆井位置仅为示意,施工时可根据现场实际位置进行调整。
(3)电缆敷设
1)在敷设电缆前先拟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
2)放电缆的机械须有良好的刹车装置,以便随时刹住电缆盘,防止电缆碰地导致弯曲半径过小损害电缆外护层。
3)电缆敷设时遇到转弯处,电缆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线路相序的连接
本工程电缆线路的相序核对工作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相序一定要准确无误,施工完毕后再进行一次校对,确认无误后逐相标记清楚或绑扎相序标志带。相序色别:A相(黄色);B相(绿色); C相(红色)。
(5)标志桩安装
7.其他
(1)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及验收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还需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的相关要求。
(2)本工程未尽事宜由施工方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现场处理,但应确保施工质量,在施工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设计方联系。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谈判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编号: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应邀书及应邀书附录
1-1应邀书
1-2应邀书附录
1-3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果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
四、主要工程内容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组织机构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6-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表
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
八、资格审查资料
8-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
8-2 应邀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
8-3应邀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
8-4应邀人财务状况表
8-5银行信贷证明
8-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不做此要求)
8-8信誉情况表
8-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九、其他材料
9-1保密承诺书
9-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9-3应邀人承诺书
注:本目录中“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内容为商务标内容,“四”项为报价标内容,“五”项为技术标内容。“六”、“七”项内容在资格预审后所涉及的内容无变化的,可不提供相关资料,标题下可注明“无更新,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果有变化,评标委员会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一、应邀书及应邀书附录
1-1应邀书
(应邀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总价承包/单价承包)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安全目标:,环保水保目标:。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应邀书及应邀书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信用评价加分申请函(如有)
……
3.我方承诺在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定合同;
(2)在签定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符合应邀人的各项资格条件。
6. (其他补充说明)。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投标文件或任何投标文件。
应邀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逐一在“应邀人”中列出,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即可。
1-2应邀书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建造师注册号: 专业: 级别: |
2 | 工期 | 1.1.4.3 | 月 | 合计:日历天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
4 | 分包 | 4.3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邀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邀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应邀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邀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必须为其亲笔签字(电子谈判采购的按照交易平台要求执行),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应邀人单位公章。
2-2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价承包/单价承包)应邀文件签定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应邀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订。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缴款复印件
3-2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
四、主要工程内容
注:应邀人编制的“主要工程内容”,应附报价编制说明。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应邀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邀人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要素编制投标文件,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应邀人需根据实际要求进行编制;应邀人应尽量精炼文字,投标文件格式推荐:正文采用A4纸双面排版,文中一、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其余用三号仿宋,每面22行,每行28字,文中标题一般不超过5级;图表字体、页面不限。总页数含图表不超过200页。上述格式仅作参考,不作为加分、扣分依据):
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
1.1编制依据
1.2编制范围
2.工程概况
2.1线路概况
2.2主要技术标准
2.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4工程特点
2.5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
3.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
3.1自然特征(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
3.2交通运输情况
3.3沿线水源、电源等可资利用的情况
3.4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
3.5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情况(卫生防疫、地区性疾病、民风民俗等)
4.施工组织安排
4.1施工总体目标(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
4.2施工组织机构、队伍部署和施工区段划分
4.3总体施工安排和主要阶段工期
4.4施工准备和施工协调方案
4.5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6工程接口及配合
4.7施工总平面示意图、总体形象进度图、横道图、施工网络图
5.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
5.1大临工程
5.1.1铺轨基地
5.1.2制(存)梁场
5.1.3轨道板(轨枕)预制场
5.1.4材料厂
5.1.5铁路便线、岔线、便桥
5.1.6混凝土集中拌合站
5.1.7汽车运输便道
5.1.8填料拌合站
5.1.9临时电力、通信、给水
5.1.10钢梁拼装场
5.1.11临时渡口、码头、栈桥
……
5.2小临工程
5.3过渡工程
6.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分析及对策
6.1重点土石方
6.2重难点桥梁工程
6.3重难点、高风险隧道工程
6.4重难点站场工程
6.5重难点站房工程
7.施工方案
7.1施工准备(含迁改工程)
7.2电力工程
7.3重点过渡工程
7.4施工测量方案
7.5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措施
……
8.资源配置方案
8.1劳动力使用计划
8.2主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含分年度计划)
8.3主要施工机械、装备数量及进场计划
8.4资金使用计划
8.5临时用地与施工用电计划
9.管理措施
9.1标准化管理措施
9.2质量管理措施
9.3安全保证措施
9.4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9.5工期控制措施
9.6信息化管理措施
9.8投资控制措施
9.9环境保护措施
9.0水土保持措施
9.10文物保护措施
9.11文明施工措施
9.12冬季施工措施
9.13雨季施工措施
9.14夏季高温施工措施
9.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16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9.17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
(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所附图表为示例,应邀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增删、修改):
6-1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6-2项目组织机构图
6-3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
6-4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6-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6-6劳动力配置计划
6-7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6-8主要施工设备表
6-9主要测量、试验仪器设备表
6-10铺架基地平面布置示意图
6-11梁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6-12板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6-13混凝土拌合站平面布置示意图
6-14临时工程占地计划
6-15 外部电力需求计划
6-16合同用款估算表
6-17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6-18 质量保证体系图
6-19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6-20安全保证体系图
……
6-1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
6-2项目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
6-3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格式可参考《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6-4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格式可参考《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6-5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绘制,格式可参考《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6-6劳动力配置计划表
标段:_____单位:人
时间 | 工种 | 合计 | 其中自有产业工人 | ||||
普工 | 电工 | 钢筋工 | 木工 | …… | |||
年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具体工种可根据项目情况设置。
注:本图示仅为示例,应邀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绘制。
6-7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应邀人根据施组具体内容编制)
|
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
6-9主要测量、试验仪器设备表
标段: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6-10铺架基地平面布置示意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1梁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2板场平面布置示意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3混凝土拌合站平面布置示意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4临时用地计划表
标段:
序号 | 土地用途及类别 | 所需面积 (m2) | 大致位置或 里程范围 | 所需时间 |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6-15外部电力需求计划表
标段:
用途及类别 | 需求电量(KVA) | 地区或里程 | 所需时间 | 永临结合意见 |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
一、路基工程 | | | | | |
1.地基处理 | | | | | |
1.1工点1 | | | | | |
1.2工点2 | | | | | |
…… | | | | | |
2. 级配碎石拌和站 | | | | | |
2.1工点1 | | | | | |
2.2工点2 | | | | | |
…… | | | | | |
3.…… | | | | | |
二、桥梁工程 | | | | | |
1.特大桥 | | | | | |
1.1工点1 | | | | | |
1.2工点2 | | | | | |
…… | | | | | |
2.现场制存梁场 | | | | | |
2.1工点1 | | | | | |
2.2工点2 | | | | | |
…… | | | | | |
| | | | | |
三、隧道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合计 | | | | | |
6-16合同用款估算表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7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8 质量保证体系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19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6-20安全保证体系图
(应邀人自行确定格式)
六、项目组织机构
6-1项目组织机构图
标段: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各部门职责划分及管理制度 |
6-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表
标段: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类似工程从业年限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一 |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 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
备注:1.其他主要人员(不含产业工人)均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有关注册人员应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标段: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 ||||||||
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专业类别、等级) | | 身份证号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类似职务工作年限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
担任职位 | | ||||||||
可以调离日期 | | ||||||||
备注 | | ||||||||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表应一人一表。
2.应邀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应邀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 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应附任职项目发包人允许从该项目调离的证明材料。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
(本项目于不允许分包)
八、资格审查资料
8-1应邀人基本情况表
标段:
应邀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注:本表应附全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网络查询的证照打印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上述内容未变化的无需提供)。
8-2 应邀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
标段:
应邀人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与应邀人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组织: 与应邀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组织: |
注:应邀人应如实披露与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没有关联的填“无”。
8-3应邀人年营业收入及营运资金表
标段:
应邀人名称: | |||||||
_______年至_______年(近___年)年营业收入 (仅指应邀人建安工程) | 营运资金(最近一年) | ||||||
年 | …… | 年 | 平均营业 收入 | a | b | c | d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信贷额度 | 营运资金 | ||||
| | | | | | | |
备注 | |
注:1.年营业额为每年在建或已完工程中向业主提供的账单金额,营运资金 d=a-b+c。
2.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每一成员在投标时,均应填写该表,并须提供应邀人(或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年营业额证明资料。
3.表列资金单位均为“万元”。
8-4应邀人财务状况表
标段:
开户银行 | 银行名称 | | ||||
银行地址 | | |||||
联系人 | | 部门 | | 职务 | | |
电话 | | 传真 | |
_______年~_______年(近___年)的实际资产和负债统计:
财务资料 | _______年~_______年(近___年)(万元) | ||||
| | | | | |
1. 资产总额 | | | | | |
2. 流动资产 | | | | | |
3. 负债总额 | | | | | |
4. 流动负债 | | | | | |
5. 税前利润 | | | | | |
6. 税后利润 | | | | | |
说明为满足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要求,拟采用的信贷来源:
信贷来源 | 金额 |
1. | |
2. | |
3. | |
…… | |
备注: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每一成员在投标时,必须按该表分别填写,并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8-5银行信贷证明
编号:
银行名称:
地址:日期:
(应邀人名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供(应邀人名称)在为期个月内在(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应邀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包含在上述所提供的银行信贷中。
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银行主管人员:(签字)
银行主管人员的姓名、职务:
年月日
备注:1.银行信贷证明必须是有权出具信贷证明的商业银行出具;允许使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包括银行网站生成的电子版打印件),但不得更改本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同时投多个标段的应邀人可出具一份银行信贷证明。
3.应邀人如营运资金足够,可不提供本证明。
8-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标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主要工程的数量及技术指标,如隧道数量及长度、桥梁数量及跨度、站房面积等) | |
备注 | |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主要工程内容汇总表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件材料,铁路业绩还需附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打印件。
8-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标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主要工程的数量及技术指标,如隧道数量及长度、桥梁数量及跨度、站房面积等) | |
备注 | |
备注:1.正在施工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新承接的项目可以只附中标通知书。
8-8 信誉情况表
标段:
序号 | 项目 | 内容要求 | 应邀人的信誉情况 |
1 | 诉讼及仲裁 |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发包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 |
2 | 履约情况 |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发生的合同纠纷历史,并指出每一次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4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记录 |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应邀人及应邀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
7 | 信用评价 | 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若为C级,则还应说明是否在整改期内) | |
8 | 投标资格 | 是否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 |
9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 |
10 | 其他 | …… | …… |
备注:应邀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其中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
8-9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标段:
序号 | 内容要求 | 应邀人的情况 |
1 |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 |
2 |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企业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3 |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企业是否发生质量、安全重大及特大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 |
| …… | |
备注:应邀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
8-10应邀人须知中提到的其他需要应邀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材料
九、其他材料
9-1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全称):
我方____________(应邀人或联合体应邀人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定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 如中标,我方在签定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中标,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此格式为最低要求,内容可不限于此。独立应邀人可自行删除联合体部分内容。
9-2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全称):
我方(应邀人或联合体全称),将在____________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铁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发包人作出的处理。
1.隧道电缆挂架强度不足,电缆固定不稳固。
2.桥上电缆槽强度不足,安装不稳固。
3. 电力电杆埋设深度不足,铁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标号不足。
4. 损伤既有铁路电缆管线,影响行车。
5.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6. 转包和违法分包。
7.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9-3应邀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应邀人全称):
我方(应邀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对谈判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完全确认。
2.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按照国铁集团和工程发包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3.我方承诺,若中标,全部工程施工满足国家、行业和国铁集团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
4.我方承诺,若中标,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兼职其他项目职务,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若必需更换时,须经应邀人同意。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不低于%。
5.我方承诺,在投标阶段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错误、疏漏等进行详细核查,对其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若中标,在中标后不因上述问题向应邀人提出任何索赔。
6.我方承诺,若中标,因我方的工程质量引起铁路行车事故,我方将承担对相关运输企业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7.我方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投标书中阐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如要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核心内容报应邀人批准。
8.我方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卫生等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宿条件。
9.我方承诺,若中标,如承包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工程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重大稳定事件或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将接受按国铁集团规定作出的限制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等处理。
10.我方承诺,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应邀人签定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应邀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定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我方承诺,若中标,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南》等规定做好铁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
应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①此格式为最低要求,内容不限于此;②联合体各成员应逐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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