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轮胎(前进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w240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惠娟0452-292243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轮胎(前进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DW2409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轮胎(前进牌)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轮胎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无。
(2)强制性认证:无。
(3)非强制资质认证:无。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无。
(2)特殊生产设备:无。
(3)其他质量要求:无。
(二)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标的物近五年内(2019年9月至2024年9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或国铁集团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采购订单原件或复印件。
2.运行业绩:无。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说明:因此项目属非依法必招项目,允许制造商与其所有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报价,故此条不作要求);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  至2024 年 9 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 2021 年 9月 至 2024年 9 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 2023 年 9 月至 2024年 9 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  9月至2024年 9 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 2021 年  9月至 2024 年 9 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使用美光公司产品。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本条款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采购】
(8)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报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同一地址的。投标人(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营业执照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8)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财务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近年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任意一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 15:00至2024年10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包:轮胎: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10: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任惠娟

电   话: 0452-2922435、1368452464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 0451-864395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ZDW2400X 0X包 保证金),※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凭证的保证金无法审核通过。对存在凭证造假、仅传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上报国铁集团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如遇第一次采购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商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需重新上传保证金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谈判保证金。
8.3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务必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谈判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4本次采购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报价。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 CA 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谈判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报价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截至报价截止时间,系统报价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附件3 《国铁采购平台微信服务号项目信息推送操作说明》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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