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qy2022-zc006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思彬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银龙18295088925
中标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万元
中标联系人-1829549930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XQY2022-ZC006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3329
二、项目名称: 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 18295499301 | 13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依据现有地形地貌及城市布局,重新规划城市总体发展方向和开发规模,合理确定宁东新城基础设施、房地产、娱乐文化、教育医疗、商业综合等内容,统筹产、城、人融合,理清人流物流商业流、产业区镇区、企业生产职工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可持续性强的宁东新城总体规划。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 (1)合同生效后的90天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完成《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合同生效后的120天内,编制完成《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报告书》(送审稿),并正式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家黎、毕学峰、陈春宁、陶倩。
采购人代表: 杨思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400.00元。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8月3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10号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方式: 0951-591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天成大厦2009室
联系方式: 1829508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思彬
电话: 0951-591837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武银龙
电话: 18295088925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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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1).pdf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1).pdf |
代理机构 : 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29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XQY2022-ZC006
项目名称: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经济发展局
代理机构: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3329
项目编号:NXQY2022-ZC006
项目名称: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4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1 | 预算合计(元)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节能、环保(具体优惠政
策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6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
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
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2日18:0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
广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请于2022年8月5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8:00时截止,按照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
人员邮箱(953282679@qq.com)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开标现场将拒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10号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方式:0951-591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天成大厦2009室
联系方式:1829508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银龙
电话:18295088925
代理机构: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宁东新城总体规划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 |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10号企业总部大楼联系方式:0951-5918378 |
3 | 名称: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天成大厦2009室业务联系人:武银龙联系方式:18295088925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须加盖单位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开标现场无 |
需提供原件,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文件为准,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晰无法识别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9 | 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0元(如有) |
10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11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 |
12 | 投标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广场A座4楼) |
13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广场A座4楼) |
14 |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 |
15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6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 |
17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是 |
18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
19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投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具体收费金额按照协议附表1的计算方式进行收取 |
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 |
20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21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22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下发的清单为准:1、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携带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或证书失效则不享受此政策核心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核心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2、根据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携带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或证书失效则不享受此政策。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核心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核心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1.关于中小企业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三.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1 | 评标小组组成成员5人: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
2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
附表1:
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
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
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
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
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
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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