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倩0411-3974881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世群0411-873219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 |||||||||||||||||||||||||||||||||
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4〕169号 );关于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金普发改发〔202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道路6条,修缮道路1条、配套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电力工程土建部分(不含高压线迁移),配套供热、供水排水、电力排管(土建部分)和通信排管(土建部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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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08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 (5)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 (6)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上述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査询为准。 (7)关于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开标前,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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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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