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08-W3079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品目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品目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1-1 | 心电监护仪 | / | 详见第六章
| 台 | 5 | 7.50 | 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是否需报关填写: 1需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不需要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福建福州 | / |
1/1-2 | 中心监护工作站 (1配6台监护仪) | / | 套 | 1 | 30.00 | 核心产品 | |||
2/2-1 | 除颤监护仪(转运) | / | 台 | 1 | 22.00 | 核心产品 | |||
3/3-1 | 注射泵(单轨) | / | 台 | 10 | 3.00 | / | |||
3/3-2 | 注射泵(双轨) | / | 台 | 5 | 2.50 | / | |||
3/3-3 | 营养泵 | / | 台 | 5 | 4.00 | 核心产品 | |||
3/3-4 | 输血泵 | / | 台 | 2 | 4.00 | 核心产品 | |||
4/4-1 | 手术体位垫 | / | 套 | 4 | 8.00 | 核心产品 | |||
4/4-2 | 其它凝胶垫 | / | 个 | 9 | 1.80 | / | |||
4/4-3 | 手术凝胶床垫 | / | 台 | 1 | 1.00 | / | |||
4/4-4 | 手术无影灯 | / | 台 | 1 | 1.50 | / | |||
5/5-1 | 无创呼吸机 | / | 台 | 1 | 15.00 | 核心产品 | |||
6/6-1 | 输血输液加温系统 | / | 套 | 1 | 35.00 | 核心产品 | |||
7/7-1 |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 / | 台 | 4 | 16.00 | 核心产品 | |||
7/7-2 | 自动体外除颤仪 | / | 台 | 3 | 9.00 | 核心产品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是否需报关填写: 1需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不需要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限价: 合同包1、37.5万元;合同包2、22万元; 合同包3、13.5万元;合同包4、12.3万元;合同包5、15万元; 合同包6、35万元; 合同包7、25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报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 年1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报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三)申领方式:
现场申领或邮件申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申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1.现场申领:到谈判公告列明的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现场申领,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谈判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申领:
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下载网址:www.fjszdzb.com/gmzbwjzn.asp)
②按谈判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账户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 3500 1890 0070 5251 5459;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谈判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163.com(申领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申领联系人(0591-88231280,郑小姐)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未通过上述途径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凡递交的报名材料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购买谈判文件并参加报价,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评标时最终认定。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 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地铁2号线祥坂站D出口旁20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四)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01月08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地铁2号线祥坂站D出口旁20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华荣、王燕燕
办公电话: 0591-88231280
移动电话: 15905031392
传 真: 0591-88231283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林助理
办公电话:0591-22859782、0591-8370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