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考县水利局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8595.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3-128
预算金额78595.78万元
招标公司兰考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0360839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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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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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3-128 | ||||||||||||||||
2、项目名称: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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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 1)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合作范围包括: ①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兰考县配套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兰考县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②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兰考谷营镇樊集污水处理厂、谷营镇西张集污水处理厂、堌阳镇污水处理厂、红庙镇污水处理厂、仪封镇污水处理厂、小宋镇污水处理厂、南彰镇污水处理厂、考城镇二高污水处理厂、考城镇阮寨污水厂、许河乡污水处理厂、葡萄架乡污水处理厂、谷营镇爪营污水处理厂、东坝头镇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转让、运营维护和移交; ③三义寨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 2)监理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社会资本方,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或者《项目投资协议》后,政府方再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承继协议》或者重新签署正式《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兰考县水利局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拥有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约定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完好、无偿、无债务和担保抵押的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8595.78万元。项目资本金15795.78万元,占比为20.10%,银行贷款金额62800.00 万元,占比为79.90%;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5)第一标段: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1.5年,运营期为28.5年;存量部分运营期30年; 第二标段: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考县水利局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 第二标段:兰考县水利局兰考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监理服务 (7)第一标段运营模式:本项目采用“BOT+DBOT+TOT+OM”的运作方式,具体如下: BOT(建设-运营-移交):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兰考县配套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DBOT(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兰考县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不含污水管网)和移交; TOT(转让-运营-移交):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兰考谷营镇樊集污水处理厂、谷营镇西张集污水处理厂、堌阳镇污水处理厂、红庙镇污水处理厂、仪封镇污水处理厂、小宋镇污水处理厂、南彰镇污水处理厂、考城镇二高污水处理厂、考城镇阮寨污水厂、许河乡污水处理厂、葡萄架乡污水处理厂、谷营镇爪营污水处理厂、东坝头镇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转让、运营维护和移交; OM(委托运营):三义寨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 (8)第一标段回报机制:本项目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兰考县配套工程)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兰考县乡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上缴财政,再由地方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9)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标段: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新建部分建设期1.5年,运营期为28.5年;存量部分运营期30年; 第二标段: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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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第一标段: 3.2.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不低于62800.00万元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或融资意向书/函/合同为准; 3.2.2、资质要求: 3.2.2.1、施工单位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勘察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3.2.3.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2、拟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第二标段 3.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及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证据留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或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 3.6、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第一标段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牵头人须为主投资方,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3.2.1;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招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并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3.1、3.4、3.5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根据职责分工,满足3.2.2、3.2.3条款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3.6.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兰考县水利局 | ||||||||||||||||
地址:兰考县农林大厦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781119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0360839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03608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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