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坑镇路内泊位划线及收费指示牌改造项目(三期)采购公告
金额
26.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0029
预算金额26.36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坑镇路内泊位划线及收费指示牌改造项目(三期)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致:各供应商
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企业公开竞争性谈判,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GC-20240029
2.采购项目名称:东坑镇路内泊位划线及收费指示牌改造项目(三期)
3.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期

内容

1

东坑镇路内泊位划线及收费指示牌改造项目(三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进场15日历天内提交测量设计成果。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工作。

道路测量、设计、施工,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总平面、车位划线、禁停标识、收费告示牌设计等,以及出具施工图预算文件;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原路内泊位线铲除及重新施划、编码划设,收费公示牌设置。

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4.项目预算:263600元(含税)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授权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如果是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投标活动;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采购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5)如果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该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须在履约过程中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6)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无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
(7)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
(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6.响应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联合体双方适用);
(3)响应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联合体各方的其他承诺;
(6)报价一览表;
(7)响应文件偏差声明函;
(8)联合体协议书;
(9)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以公告时间为准),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s://gyl.dgjtjt.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购买ca证书、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须网上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另现场提供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7.现场递交时间:20242291500分。
8.谈判时间:20242291500分。以公告时间为准
9.谈判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59号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1室。
10.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应遵照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应加盖封面与骑缝公章,文件中凡标注“盖章”处或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文件中凡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11.澄清与修改:本项目如有需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公告方式发送给供应商。所有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单位数量:1家。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采购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视情况重新采购。
13.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进行严格审查,若供应商出现审查异常情况,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各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识别码是否一致;
(2)审查各供应商电脑的硬件特征是否一致;
(3)审查各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电脑的IP地址信息是否一致等。
14.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任何疑问,将统一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回复答疑;若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须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单位。
15.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组织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8.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平台上公布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咨询:
采购人: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路冚下工业2街2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19902623189

采购人: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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