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56905.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905.7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020-390302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1222770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件
招标太: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闻: 2023年8月 剁枪
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 开 发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以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2204-440115-04-01-208987、2308-440115-04-01-2869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 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国有独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903025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府路 1 号环球中心 1 号楼 23 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1222770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白云大厦 11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规划十五路北侧。
四、项目概况:(北侧融资用地)用地面积 25685.73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8050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8694.17 方米,地上 19 层,建筑面积约 89066.96 平方米,项目 主要由住宅、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组成。地下 3 层,建筑面积约 39627.21 平 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 60 米。(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 的施工图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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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工作;(2)负责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移交、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 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对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1 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形测量、前期现状摸查工作)和超前钻工作,施工图设计、施 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2 设计部分:
本次招标范围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方 案估算书、深化方案设计、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初 步设计及概算、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周边 监测方案(含基坑及工程桩检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工程概算(建 安费)、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 编制。设计工作需满足并确保获得绿色建筑设计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标准。在施工图阶段 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3 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 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室内精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给排水、电气、弱电智 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工程、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景观工程、有线电 视、燃气工程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市政自来水工程、污水处理、所有的 室内机电设备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发电机、人防及防火门供 货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程、车库地坪漆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等施工总承 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本次施工部分招标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室内精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自来水工程、电梯设 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人防及防火门供货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防水工 程、车库地坪漆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等专业工程,中标后需依法经招标人同意,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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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联合招标方式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及本次招标 的中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依法签订三方协议,并由中标人(若 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及综合协调管理。具 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 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 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 工期、包整个项目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资料整理、包移交、包结算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
(5)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 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 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 方检测工作;
(7)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 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 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 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 必须无条件服从。
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
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6905.71875 万元,其中:勘 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0.00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363 万元,施工费(建 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55492.7187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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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
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
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
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或 u 盘需按规
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 u 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开标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
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
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
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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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期限内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将拒绝办理投标登记及拒收投标文件。
4、投标担保: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 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4.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资质。
4.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执行。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 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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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 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可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方)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 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 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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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4 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 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4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承接勘察任 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 方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 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成员单位为准(各 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 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 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 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 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 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 6.html)。
10、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 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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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 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或 u 盘(如有),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或 u 盘内容不符,以 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需求范围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概 算(建安费)不超施工费中标价,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建安费),如施工图预算超出 概算(建安费)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建安费)(除 发包人增加的指令变更除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30250,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府路 1 号环球中心 1 号楼 22 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login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其他: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 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 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 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诚信档案信 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咨询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方案总图)。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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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 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 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年内参与我司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 标 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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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 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 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 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 依据);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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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 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 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 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 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 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 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 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 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 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 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 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 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 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 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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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 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 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 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 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 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 年
月(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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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致: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广州 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 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包管理的职责。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具体按合同约定。
(2)(勘察单位名称,如有):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约定。
(3)(设计单位名称,如有):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约定。
(4)(设计单位名称,如有):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约定。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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