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整体改造维修与733会议室改造维修设计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27.0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202420250
预算金额27.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奚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晓祯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F202420250(招标文件编号:SF20242025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整体改造维修与733会议室改造维修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4068室
中标(成交)金额:27.08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整体改造维修与733会议室改造维修设计服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整体改造维修与733会议室改造维修工程      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暖通施工图设计、给排水施工图设计、电气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改建相关的其他设计内容(如有)等。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1)以建筑设计施工图为本次出图依据(包括结构/设备施工图)
(2)《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3)《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4)《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3)
(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8)《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吊顶应用技术规程》[DG/TJ 08-2098-2012]
(9)《内装修》J502-1--4
(10) 国家或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强、姜晓明、赵顺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6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员安排最多,技术力量最强,设计方案相对较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8号        
联系方式:奚老师 6474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            
联系方式:顾晓祯 5830077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晓祯
电 话:  58300777-80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