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748-c2024jskf3845
预算金额
40万元
招标公司
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崔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夏露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3
公告正文
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748-C2024JSKF384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为提高核心技术,以提高服务档次,拟采购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 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 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 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磋商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 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注册并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对 于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九资格证明文件10),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 材料。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将上述由 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正三副),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 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 (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 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 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13时3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售价:每包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506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506室 七、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 府采购规章。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领购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1)现场领购: 供应商领购人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支付凭证。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玄武支行 账户:320006610010141083596 注意事项: (1)若领购人需要采购文件电子版,请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采购文件电子版将 发送至该邮箱; (2)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开票信息,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 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 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 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 交(一正三副)。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 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 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 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 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项目接受现场响应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包装物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入磋商现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有效的 居民身份证,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情况登记表。 7、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就磋商响应文件要向有关供应商进行询问,届时供应商须有熟悉 磋商方案及货物或服务并能决定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5号 联系人:崔科长 电 话:13776402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夏露 电 话: 025-85437739*8052 电子邮件: 19636923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遂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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