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中标公告
硬件维保驻场运维服务数据中心过保硬件质保服务基础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驻场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化建设生产存储F5负载均衡设备服务器硬件设备VMware虚拟化平台数据库中间件SRM容灾系统项目配置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服务方案安全防护方案安全解决应用系统迁移应急保障XIV巡检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计算存储故障部件进行更换防锈防野蛮装卸设计文件技术文档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程序文件数据结构硬软件备件测试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安装调试新零件修补缺陷部分更换件软件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现场值守设备硬件链路状态空间利用率XIV存储核心存储核心系统稳定运行控制模块数据模块网络模块硬盘电源维护服务调试软件检修测试专用工具基础环境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备份设备刀箱光纤交换机新兴产品进行实施应用创新技术专用信息设备ZABBIX监控软件核心应用系统监控项监控阈值报警触发条件设置报警信息发送至负责人等相关技术巡检报告技术服务资料交通工具备板备件维保服务应用系统基础环境虚拟化主机操作系统招标维护保修技术专家巡检技术专家现场巡检服务虚拟机辅助故障定位服务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支持现场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平台软件信息安全三方运维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系统软件
金额
461.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JLSWCG0106(招标文件编号:2022JLSWCG0106)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汇丰达成网络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锦河街155号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实验楼516B
中标(成交)金额:461.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春市汇丰达成网络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 | 1. 数据中心126台过保硬件第三方质保服务 2.驻场工程师提供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包括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备份平台等基础环境运行管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 | 提供7名驻场工程师提供软件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我局的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套H3C 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备份平台等基础环境高级技术支持与运行管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勇、母晓风、赵宏伟、李铄、曹颜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数据中心过保硬件质保服务(计算存储类126台过保硬件第三方质保服务) |
3,274,000.00 |
无 |
2 |
基础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7人驻场服务) |
1,344,000.00 |
无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 肆佰陆拾壹万捌仟元整 |
||
小写:¥ 4,618,000.00元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 0431-805003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电 话: 0431-80500300
中
春汇丰达成门络息真有限
长
年月日
目录2022年9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项目编号:2022JLSWCG0106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最高限价(如有):无预算金额:465.73万元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编号:2022JLSWCG0106一、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获得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一)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采购需求:1.数据中心126台过保硬件第三方质保服务2.驻场工程师提供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包括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备份平台等基础环境运行管理。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等资料(以上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三、获取招标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吉林省税务局三楼开标室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三)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二)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二)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31-80500300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一)采购人信息
投标人须知正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电话:0431—80500300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 |
1 | 采购预算(合计) | 465.73 万元 |
1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有,金额:________ |
1 | 核心产品 | |
1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官网外网(http://jilin.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官网内网(http://www.jilintax.com)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电话:0431-80500300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7 | 分包 | ☑不接受□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是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3%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3%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残疾人就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5%。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5%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
11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5%。□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 |
14 | 询问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采购人回复的,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原件加盖公章),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 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8时4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开标室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开标室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
18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提交方式为电汇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银行账号:61010155260002888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后8位、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 Word)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开标室□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吉林省税务局指定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驻场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经采购单位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电汇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银行账号:61010155260002888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后8位、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定义一、总则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1.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5“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授权委托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7.2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项目现场考察(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政策与其他规定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采购进口产品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3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二、招标文件9.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需提供本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9.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0.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第六章项目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2.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偏离11.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3.4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投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4.1.1价格及商务部分: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13.5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1.1.2★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4)商务条款偏离表★(3)分项价格表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14.1.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14.1.1.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4.1.1.4★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14.1.1.3★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技术力量一览表,包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以及学历或职称或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4.1.2技术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
(7)应急保障方案;(6)应用系统迁移方案;(5)安全防护方案;(4)项目服务方案;(3)项目管理方案;(2)项目需求理解方案;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其他资料。(11)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10)★技术条款偏离表;(9)验收方案(8)巡检方案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15.投标报价14.4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16.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15.4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2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6.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章。★18.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用姓的首字母签字,或在侧面加盖骑缝章,可多次用印,以确保骑缝章覆盖每一页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投标有效期
19.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应单独封装,并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时单独提交。19.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19.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9.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0.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开标四、开标和评标21.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21.3投标人按本章21.1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资格审查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4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2.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5.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4.评标委员会23.2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2核价原则(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3投标文件澄清★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6.4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26.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6.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5比较与评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废标27.3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9.保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0.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0.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禁止行为
31.中标信息公告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3.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中标通知31.2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4.2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1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4.签订合同33.3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35.1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招标代理服务费。六、其他规定34.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6.5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6.4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36.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36.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6.6.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36.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36.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6.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6.6.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36.10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36.9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6.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36.7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6.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36.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6.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6.11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38.其他规定。(5)《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2)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评审因素见下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0.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40.文件解释权39.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9.未尽事宜
序号 | 评审因素 | 主要内容 | 指标要求 | 细项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 | 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分优惠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0 |
2 | 履约能力(27分) | 相关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得1分。 | 1 |
2 | 履约能力(27分) | 相关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1 |
2 | 履约能力(27分) | 相关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1 |
3 | 履约能力(27分) | 信誉 | 根据投标人提供信用情况打分,如提供相关信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3分,没有不得分,发证日期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
4 | 履约能力(27分) | 成功案例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2 |
5 | 履约能力(27分) | 技术力量 | 根据标人明确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程度等,在0-3分之间打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清晰,合理程度高的,得3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较为清晰,合理程度较商的,得2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清晰程度一般,合理程度一般的,得1分 | 3 |
5 | 履约能力(27分) | 技术力量 | 根据投标人明确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相关资质、专业程度、工作年限及经验等情况,在0-3分之间打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及经验,相关资质等合理,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高的得3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及经验,相关资质等较为合理,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较高的,得2分;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及经验,相关资质等较为合理,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一般的,得1分; | 3 |
5 | 履约能力(27分) | 技术力量 | 根据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资质证书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在0-3分之间打分。项目经理:以下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1、具有从事信息化建设5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2、具有2个及以上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提供合同及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3、具有PMP或IPMP认证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
6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项目需求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核心生产存储、负载均衡、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及VMware虚拟化平台、数据库、中间件及SRM容灾系统等应用系统基础环境熟悉和了解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项目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内容等服务需求理解和分析是否精准,在0-12分之间打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全面、深入、准确,针对性强,最符合实际情况的,得9-12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为全面、准确,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的,得4-8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为简单的,得1-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12 |
7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项目管理 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项目进度管理、项目配置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等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职责描述是否清晰,风险控制是否合理,在0-12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职责描述清晰,风险控制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9-12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职责描述较为清晰,风险控制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8分;方案基本完整,职责描述基本清晰,风险控制较弱,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12 |
8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阐述是否完整、详细、准确,应对措施是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等,在0-12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准确,应对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9-12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准确,应对措施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8分;方案基本完整、应对措施较弱,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2 |
9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安全防护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设备及系统安全隐患检测排查、漏洞修复完善、安全解决等相关安全防护方案,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0-6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5-6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4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 |
10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应用系统迁移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0-5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3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应急保障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0-6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5-6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4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 |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巡检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0-5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3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
技术和服务水平(63分) | 验收方案 | 根据投标人方案中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在0-5分之间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3分;方案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
12 | 合 计 | 100 |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4)价格扣除原则:(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26.2。(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26.1。
合同编号:2022JLSWCG0106合同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报价表;(1)合同条款;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的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2JLSWCG0106)》(以下简称:“合同”)。乙方: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单价数量备注合计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单价数量备注合计2.合同标的(5)其他。(4)服务承诺(3)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合同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5.合同生效4.合同签订地:长春市(2)合同总金额包括税款及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除合同总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3.合同总金额
日期:年____月____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盖章: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乙方: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合同条款前附表一、合同条款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计算存储类基础设施硬件维保与驻场运维服务合同编号:2022JLSWCG0106 |
2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2 | 甲方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
2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名称: |
3 | 乙方地址: |
3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4 | 合同金额: 元(¥ ) |
5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止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
6 | 质量保证期: 一年。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投标文件中验收方案。 |
8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经采购单位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收取履约保证金 þ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金额为 万元。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限届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 |
10 | 违约金约定: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不再支付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金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损失赔偿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总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总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6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1.5“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4“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1.1“甲方”是指采购人。
3.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3.质量保证2.3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合同标的标准
3.7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5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3如果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3.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持续有效。
5.知识产权4.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4.2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4.包装要求3.8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权利瑕疵担保5.3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及相关信息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5.2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甲方因乙方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7.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7.保密义务6.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履约保证金7.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7.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9.1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9.交货与验收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8.2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8.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9.7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9.6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9.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9.4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9.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9.2交货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0.1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0.违约责任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0.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上述索赔乙方接受,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不可抗力(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0.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1.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履行延误或合同无法履行,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1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3.合同修改或变更12.5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4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15.1若出现如下情形,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5.违约终止合同14.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甲方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合同中止13.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如在合同总金额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6.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6.破产终止合同15.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转让和分包17.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20.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0.合同语言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适用法律18.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23.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3.检查和审计22.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2.合同效力2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1.合同生效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一、投标函(格式附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23.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五、投标保证金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附件6-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附件6-2-3投标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6-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附件6-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1)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附件6-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附件6-2-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附件6-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附件7-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六、其他资料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一、投标函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份。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附件1-3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 | ||
3 | 供货期限 | |||
4 | 质保期 | |||
5 | …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 | ||
3 | 服务期 | |||
4 | … | |||
备注 |
(货物类项目适用)分项价格表三、分项价格表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内的编号。包号: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中小企业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专用工具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运输费 | 包装费 | 安装调试费 | 安装费 | |||||||
包装运输费 | 运输费 | 调试费 | ||||||||
包装运输费 | 装卸费 | … | ||||||||
包装运输费 | 保险费 | 小计 | ||||||||
包装运输费 | … | 售后服务费 | 培训费 | |||||||
包装运输费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其他费用 | … | |||||||||
其他费用 | 小计 | 小计 |
包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类项目适用)分项价格表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商务条款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五、投标保证金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单位全称: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电话(手机):项目联系人:地址:供应商(公章):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示例略)附件6-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1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备注:1.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示例略)附件6-2-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示例略)附件6-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附件6-2-5(示例略)附件6-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附件6-2-6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联合体协议附件6-4(示例略)附件6-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______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7-1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事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7-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示例略)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
(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示例略)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货物说明一览表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2)服务方案;(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说明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其他。(7)合理化建议;(6)质量保证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工作流程;(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示例略)技术方案(示例略)实施方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示例略)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示例略)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授权书公章授权书(如有)六、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2.项目内容根据总局相关要求,为保障省局计算存储类设备稳定运行,需采购数据中心内的计算存储类126台过保硬件第三方质保服务;二是购买7名驻场工程师提供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对我局的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套H3C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备份平台等基础环境高级技术支持与运行管理,保障我局基础环境的运行稳定。1.项目背景一、项目概述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二、项目需求购买7名驻场工程师提供软件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我局的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套H3C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备份平台等基础环境高级技术支持与运行管理。服务商在服务期内需提供7×24小时10分到达现场的全天候服务,包括针对采购单位工作时间设置的驻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专门的报修电话、邮箱、微信、QQ等渠道,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值守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快速解决采购单位故障,接到报修要求后,服务商需要具有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故障的服务能力,并在半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月提供一次XIV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硬件、链路状态、空间利用率等情况进行巡检,出具巡检报告。由于XIV存储为我局核心存储,为了保障我局核心系统稳定运行,设备损坏后投标商有能力及时对故障部件进行更换,要求中标服务商提供核心存储XIV的备件,备件包含但不限于XIV控制模块1个、数据模块1个、网络模块1个、硬盘5个、电源1个。备件需保证完好性,提供备件测试报告。(1)对设备过保清单中的硬件设备在服务期内进行质保和维保,在硬件产生故障后负责故障硬件的免费更换和更换期间的调试。服务商应充分了解我局实际设备情况,同时根据本项目维护服务周期制定详细的维护服务进度计划,维护服务应尽量减少对整个应用系统的影响,并随服务提供必要的调试软件、检修测试专用工具等。此服务为基础环境维护,涉及我局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核心系统半小时内解决故障,投标者需满足税务总局要求,并具备相应的维护经验及认证的工程师。
清单中的设备分别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数据中心、人民广场机房、伊通机房,现需要对清单中的过保硬件设备在服务期内进行质保和维保,在硬件产生故障后负责故障硬件的免费更换和更换期间的调试,在特殊情况下我局认为必要时,需乙方对清单外的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同时购买必要的配件,乙方不得推诿和另行收费。中标人应充分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实际设备情况,同时根据本项目维护服务周期制定详细的维护服务进度计划,维护服务应尽量减少对整个应用系统的影响,并随服务提供必要的调试软件、检修测试专用工具等。此服务为基础环境维护,涉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核心系统半小时内解决故障,投标者需满足税务总局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运维经验及相关认证。具体服务内容要购买质保。详单见下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核心生产存储、备份设备、负载均衡、服务器、刀箱、光纤交换机等设备硬件过保,需一、购买数据中心过保硬件质保服务
序号 | 维保设备及服务 | 数量 | 购置时间 |
1 | F5 BIG-IP 1600 SERIES | 2 台 | 2011年 |
2 | F5 BIG-IP 2000 SERIES | 5 台 | 2015年 |
3 | H3C SN6600B | 2 台 | 2019年 |
4 | HP BL660C GEN8 | 41 台 | 2017年 |
5 | HP DL580 G8 | 11 台 | 2015年 |
6 | HUAWEI 18800 | 1 台 | 2015年 |
7 | HUAWEI E9000 | 1 台 | 2015年 |
8 | IBM 2498-B40 | 2 台 | 2011年 |
9 | IBM 48B | 2 台 | 2014年 |
10 | IBM PUREFLEX | 2 台 | 2015年 |
11 | IBM SAN06B | 4台 | 2015年 |
12 | IBM V7000 | 2 台 | 2014年 |
13 | IBM V7000F | 1 台 | 2016年 |
14 | IBM x280 | 11 台 | 2015年 |
15 | IBM x3750M4 | 1 台 | 2014年 |
16 | IBM x440 | 6 台 | 2013年 |
17 | IBM XIV | 1台 | 2013年 |
18 | IBM XIV | 1 台 | 2015年 |
19 | inspur NF5280M4 | 2 台 | 2017年 |
20 | inspur NF8460M3 | 2台 | 2014年 |
21 | inspur TS860 | 3 台 | 2016年 |
22 | inspur TS860 G3 | 1 台 | 2017年 |
23 | Lenovo System3650 M5 | 4 台 | 2016年 |
24 | Lenovo X3850X6 | 2 台 | 2015年 |
25 | MacroSAN MS7020 | 1 台 | 2017年 |
26 | VERITAS NBU5230 | 1 台 | 2012年 |
27 | 华为 CH121V3 | 5 台 | 2015年 |
28 | 浪潮 NF5280M4 | 5 台 | 2015年 |
29 | 浪潮 NF8460M3 | 4 台 | 2015年 |
二、基础软件现场基础支持服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需提供7×24小时×10分到达现场的全天候服务,包括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工作时间设置的驻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专门的报修电话、邮箱、微信、QQ等渠道,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值守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快速解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故障,接到报修要求后,中标人需要具有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故障的服务能力,并在半小时内解决故障。服务方式根据我局实际设备情况,需要对不同类型设备之间优化,对新兴产品进行实施、部署,需要相应的应用创新技术,投标公司提供的二线支持人员需通过专用信息设备应用示范基地的专用信息设备技术培训并提供证书。ZABBIX为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核心监控软件,为了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核心应用系统和硬件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投标人应有能力维护ZABBIX软件,按实际监控需求添置监控项、配置监控阈值、设置报警触发条件、设置报警信息发送至负责人等相关技术。巡检人员需具备相关工程师资格证书。XIV存储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核心存储,为了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核心系统稳定运行,设备损坏后中标人有能力及时对故障部件进行更换。每月提供一次XIV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硬件、链路状态、空间利用率等情况进行巡检,出具巡检报告。巡检人员需具备XIV存储工程师资格证书。
由中标人准备技术服务工具、技术服务资料、交通工具、必要的备板备件及软件。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用户档案,了解用户设备或软件运行情况及设备或软件以往所发生过的问题及处理办法;中标人的驻场服务人员或应急、值守等服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支持服务前应做好以下准备:本服务项目涉及到的软硬件均为承载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重要的核心业务,核心业务的顺利开展与本次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息息相关,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业务的稳定运行,对本次现场服务内容提出以下要求:服务方式:中标人派遣服务人员进驻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进行现场运维和维保服务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需满足招标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应用系统基础环境目前运行6套VMware虚拟化平台、149台虚拟化主机、2750套操作系统、300余套数据库、1000余套中间件、1套SRM容灾系统。根据总局要求与我中心现有技术力量统筹,需购买7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技术人员须满足有数据库认证证书以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实际工作需要。
三、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工作时间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时,由驻场服务人员进行处理。非工作时间中标人需要提供7*24*10分钟到现场的响应支持。并安排有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接受报障。当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通过中标人指定的值班响应电话进行报障。中标人接到报障电话后立即派出两名工程师协同工作,一名工程师查阅相关资料根据问题进行记录与回复,另外一名工程师立即前往现场,并在10分钟之内抵达故障现场。节假日需要派遣工程师在现场进行保障值守。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处理故障后,要向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维护人员解释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法,以及在日常维护中的预防措施。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在处理故障时不能影响到设备或软件的正常运行,并应有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用户的维护人员在场协同处理;在必须进行系统重装或系统启动等较大操作时,需经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用户维护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若因中标人服务人员误操作或擅自行事等主观原因给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带来损失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果确定为设备硬件故障,中标人需免费提供设备硬件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进行更换,如果是软件故障,中标人需免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修复软件故障;如果无法修复,中标人需免费提供重新安装服务。中标人需了解设备或软件的运行情况,核实故障现象,并根据故障现象对设备或软件进行故障分析、测试、诊断,并制定业务恢复和故障解决技术方案。中标人须保证优先实施业务恢复,在恢复业务的前提下,再进行彻底故障修复。
中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此次招标维护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技术专家巡检,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隐患,通过系统调整等手段,减少系统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稳定、高效运行。2.巡检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目前运行的F5负载均衡设备承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系统金税三期虚拟机的前端负载业务,设备的稳定运行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求中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商认可的服务能力,按照制造厂商的维护标准对设备进行运维。故障发生时,硬件与系统软件故障在不影响正常应用的情况下应在半小时内更换或维护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即开始不间断工作,直到故障排除。对于影响业务的故障,在进行故障处理时,中标人应优先考虑业务恢复,然后再彻底解决故障。如有疑难故障,中标人必须以最快速度提供备机。1.对故障恢复和故障解决时限的要求中标人需要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可获得设备和软件日常维护的技术支持,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设备和软件的技术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答。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在运维期内不满足合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可按照甲方认定的损失进行相应的罚款或者解除合同,并可继续要求服务方赔偿相应损失。
辅助故障定位服务技术支持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支持、现场服务。当故障涉及多方设备和软件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无法进行准确故障定位情况下,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并随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要求,及时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进行准确的故障定位,直至故障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中标人应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维保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性能应充分了解,并能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4.辅助故障定位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现有部分应用软件需要迁移至虚拟化平台使用,投标人必须熟悉虚拟化迁移优化流程,能够与政策法规库系统开发商紧密配合,协助用户将相关系统负载优化迁移并调整。为保证在进行相关系统迁移时安全、顺利,投标人必须了解政策法规库系统运行状况,提供相关的系统迁移方案。系统迁移时需按照用户要求,做好相关的系统备份工作,并在非征期或节假日进行实施。3.应用系统迁移中标人按每季度提供技术专家现场巡检服务,积极发现、分析、反馈和解决各类系统运维服务问题,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或规范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突发的紧急事件。有义务协调平台软件、硬件、信息安全三方运维人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和故障处理单,在服务过程中需对技术处理细节和巡检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巡检后出具巡检报告。
六、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提供7人的驻场服务和技术支持(详细见上),同时要尽量保证人员的稳定,为及时、安全解决可能出现的故障,中标人应提供5名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认证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资质证书的二线技术服务保障人员。五、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当遇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时,可能对维保的设备进行调整,如遇维护设备减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比例返还维护费。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对所有应质保的硬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维修和维护,系统软件也按照合同进行了维护,满足了合同内的所有内容,项目结束后出具验收文档。若因中标人没有满足合同或招标需求所列的任一条款,或因服务人员误操作等原因给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带来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或者不满足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相关运维标准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可按照合同内容要求终止合同,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进行损失程度认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向中标人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相关索赔。四、项目验收要求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中标商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保密要求:七、其他要求无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4、其他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动开展系统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规避网络安全风险。对税务机关扫描系统漏洞,需在2个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3、网络安全管理要求: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2、知识产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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