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商人: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站南出口综合体-III(不含负一层)部分房屋招商
2.2项目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7号。
2.3项目概况:根据市场需求,对综合体房屋临近海城桥一层(部分)对外公开招商,一层按照建筑防火分区划分后,建筑面积3609.5㎡(核减一层防火分区面积106㎡,按实测面积核增乘务员接待大堂面积231㎡)。水、电、暖手续齐全,建筑本体消防验收合格。
2.4适用经营业态:推荐业态为宾馆、酒店、商超、教育培训、医疗等。
招商内容
3.1租金底价(含税价):综合体房屋一层(部分)招商底价为225.3万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
3.2租期:租期9年(不包含进场准备期)。首年给予进场准备期6个月(含装修期、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期、执照资质申办期等),期间免收租金。租金前三年执行中商价不递增。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3付款方式:上打租金、按季缴纳。从房屋招商确定中商人起,预收中商人3个月房屋租金,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提前一个月缴纳租金。
3.4 进场准备期:合同期首年给予中商人进场准备期6个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期、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期、执照资质申办期等全部免租事宜,期间免收租金。
3.5 招商方式:国铁招商平台公开招商。
    4.房屋使用管理
4.1转租:房屋不得整体转租。局部转租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4.2房屋设施增改:房屋按照现状出租,承租方须接受现有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电梯等物业条件(以现场实际为准)。在实际使用时,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水电暖等设备设施需增改的,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改造内容并将改造说明及设计图纸等基础资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外门窗,不得改动室内建筑结构。外立面装修、牌匾标识悬挂、亮化工程,按照市政要求进行,风格、造型应与哈尔滨火车站南出口外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房屋内部由承租方按照经营业态进行设计和投资装修。装修、拆改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备案。房屋装修和消防验收由承租方自行向地方安监、消防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结果须向出租方报备。
4.3房屋消防管理。综合体消防系统由一个消防监控室管控,由综合体-I、-II承租方负责管理。消控室管理费用按照承租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分摊。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4.4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为避免发生火灾、污染、燃气等安全事故,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严格履行安全协议条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特殊规定:临近哈尔滨站一站台侧场地禁止作为停车场使用;临近一站台侧屋面墙体严禁悬挂广告牌匾、产生漂浮物和抛物,外墙(含屋面)亮化工程、广告牌匾须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4.5地下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按照承租面积占总出租面积比例限额内,动态配给租户临时使用。停车位位于海城桥一侧地下停车场,车辆从海城桥一侧进出。不允许租户长期占用、转租或者私自收费。地上场地不允许停车。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落实停车管理相关规定。
竞商人资格条件
5.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综合体房屋一层(部分)和二层招商的竞商人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600万元。竞商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相关有效资料。
5.2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并不限于在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与招商人没有物业租赁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水电热、物业费等合同约定应缴纳费用的行为。
5.3 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复印件。
    5.4 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5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报名。
5.6 竞商保证金。按照“押一付三”规定缴纳。竞商人在竞商前缴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底价的竞商保证金,计18.8万元。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商人未中商,竞商保证金无息原渠道返还。
5.7 费用承担。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房屋修缮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基于承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与房屋出租管理有关的费用,包括供热费、电梯维保检测、消防设备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上述事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其他事项。在招商公告及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基于自身经营业态发生的装修改造、消防备案验收、经营资格申办、环保、安全、舆情、城管、综合治理等全部管理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承担相应责任,并实行合规备案。竞商人须知
7.1竞商方法:公开竞拍,价高者得。竞商人只有一家报名并交纳竞商保证金,可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招商价格、租期等主要条件不变。
7.2竞商报名
7.2.1 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提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信誉证明等全部竞商要求资料。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资料递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洲里街118号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公司房屋管理分公司。审核内容主要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以及企业商业信誉有关资料。
7.2.2 报名程序:接受工作人员指导网上报名,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码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房屋招商信息登记表》要求的辅助证明材料。
7.2.3 房屋查勘:竞商人报名前须到现场对房屋现状及设备设施查勘,填写《哈站南出口综合体房屋一层(部分)招商信息登记表》,签字确认房屋状况、竞商条件以及招商相关事宜。
7.3资质审核:竞商人网上注册报名并缴纳竞商保证金后,须通过竞商资质审核,获得网上竞价资格,审核时间截止2024年2月20日16时。
7.4 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须在2024年2月20日16时前,存入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也可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门交纳。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商者在竞拍结束后五日内,办理无息退还竞商保证金。中商人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取消中商资格及再次参与资产公司房屋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账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00431092000552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7.5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在最后60秒内有报价时自动延时60秒,可延续30次,在竞拍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商。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综合体-III(不含负一层)部分房屋竞拍加价幅度:壹万元(10000元)的整数倍。
 7.6开标或竞标的时间、地点: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如因网络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竞拍时间。
7.7竞标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将在国铁招商平台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
7.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平台网上公布。
7.9 签订合同:中商人须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在中商公示结束之日起20天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中商人放弃本次中商。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手机:王先生  15104648285    颜先生 13936620716
座机:       0451-86426196          0451-86438735  
本公告解释权归哈尔滨铁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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