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邹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邹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ZJCS202412170022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汞
联系电话:0543-4293011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邹平市。
2、服务内容:邹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包含实地踏勘、充分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满足专项债券资金申报要求)等内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始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止。
4、付款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本次采购上限价共计:2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1.34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6600元)。若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6、结算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结算价为【中选价*0.67】,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结算价为【中选价*0.33】。若以上项目未实施编制服务,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8、中选单位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对现场进行充分调研后编制相关报告。报告成果文件数量需满足主管部门审核及存档要求。
9、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其他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拟定服务费:上限2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业务范围。
3、提供近三年内两个类似业绩。
请报名单位注意:本次采购上限价共计:2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1.34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6600元)。若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咨询 ,
项目编号:ZJCS202412170022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汞
联系电话:0543-4293011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邹平市。
2、服务内容:邹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包含实地踏勘、充分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满足专项债券资金申报要求)等内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始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止。
4、付款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本次采购上限价共计:2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1.34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6600元)。若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6、结算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结算价为【中选价*0.67】,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结算价为【中选价*0.33】。若以上项目未实施编制服务,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8、中选单位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对现场进行充分调研后编制相关报告。报告成果文件数量需满足主管部门审核及存档要求。
9、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其他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拟定服务费:上限2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业务范围。
3、提供近三年内两个类似业绩。
请报名单位注意:本次采购上限价共计:2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1.34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上限价为6600元)。若供应商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超市业务类型:工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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