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新公路北横河桥及两侧道路新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军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482060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 2302PD0796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台儿庄路3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赵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16080966 |
招标标段名称: | 康新公路北横河桥及两侧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康新公路跨北横河桥及两侧桥接坡路段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康新公路跨北横河桥及两侧桥接坡路段,长约0.47公里,规划红线宽度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是:桥梁工程、道路改建工程、河道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
工程总投资: | 1748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963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7850000.00元人民币(5785万元) |
施工工期: | 54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无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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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4049万元)(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注:申请人提供的业绩须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无法查询到编号的项目不被视为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2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3日 2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482060936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2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5日 2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4.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合格分60分;5.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6.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7.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8.项目经理答辩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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