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5月24日14:30进行压型厂三车间干料预热机项目预热机设备公开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压型厂三车间干料预热机项目预热机设备。
二、招标内容及界定
(一)压型厂三车间干料预热机项目预热机设备包括:现场勘查、设备设计、设备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承包人需根据现有位置设计、制造2台4000L干料预热机,配置呼吸器、干料进出口和生碎进料口气压控制插板阀等附件,并负责干料预热机及附件的运输、指导安装、调试。
(二)干料预热机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指导安装及调试,控制系统选用PLC控制,通用型CPU,配置以太网通讯口,控制系统I/O点冗余量为总点数的15%。
(三)承包人须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负责设备安装的指导、调试,直至竣工验收。
(四)承包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设备外形图、线缆布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及定位图3套。竣工前提供3套纸质版图纸和1套电子版图纸(包括设备总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元件明细表、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编程软件、PLC程序),竣工资料1份正本、2份副本。
三、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及要求
1.设备厂家必须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设备和材料的制造或加工。
2.所选用的设备、材料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标准等。
(二)干料预热机相关技术要求
1.干料预热机技术参数
(1)工作容积:4000L。
(2)预热机每次预热干料量:3~3.5吨/锅。
(3)预热温度:由常温加热至140℃以上。
(4)加热方式:导热油(缸体、搅刀)。
(5)加热周期:≤35分钟/锅(待物料全部加入预热机后开始加热计时)。
(6)出料时间:≤5分钟/锅。
(7)搅拌方式:相切、异速、半径。
(8)加热干料:煅后石油焦、针状焦、石墨碎和焙烧碎等。
2.现有热媒炉导热油出口温度为220℃~230℃,热媒炉回油温度为210℃~216℃,混捏部导热油管温度为215℃~218℃,压力0.25MPa~0.3MPa。
3.工作制度:300天/年、3班/天、8小时/班。
4.加热干料参数如下:
名称
相关参数
配比(%)
78~82
粒度(mm)
0~18
温度(℃)
常温
容重(t/m³)
0.70~0.75
比热容【kJ/(kg·℃)】
1.1~1.2
导热系数(W/m.K)
0.68

(三)机械部分
1.预热机主要由锅盖、锅体、搅刀轴系统、底开门机构、传动系统、润滑系统、机座、导热油加热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2.预热机本体、预热机排料漏斗、呼吸器、导热油加热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底座与基础固定的双头螺栓及螺母等。
3.导热油加热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要求每台预热机各设置一套。
(四)电气控制部分
1.干料预热机电气控制系统设计现场操作按钮箱。
2.预热机可实现自动、手动两种方式控制(程序可实现本地操作和远程触摸屏操作),以便进行设备试车和检修工作。主电机要求采用变频器控制,模拟量信号安装隔离栅。
3.实现对物料温度实时监测,对搅刀轴承和冷却水温度实时监测,搅刀轴扭矩过大时自动切断保护,锅体温度过高时报警,旋转接头安全检测系统,导热油压力检测,导热油温度检测。
4.控制系统不配置上位机,远程操作系统由发包人完成干料预热机电气控制系统与原系统整合,实现设备远程操作、监控,由承包人提供光纤(长度60米)及光纤收发器。
5.承包人提供所有控制电缆和动力电缆,其中主电源柜至配电柜距离10米,设备至配电柜、控制柜距离80米。
(五)设备配件品牌要求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或品牌
备注
1
减速机
宁波东力、江苏国茂
 
2
电动机
贝得、佳木斯
二级或以上能效等级
3
轴承
瑞典SKF、日本NSK
 
4
变频器
森兰、汇川
 
5
可编程控制器(PLC)
西门子1200系列、
三菱Q系列
 
6
I/O模块
西门子系列、三菱系列
 
7
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
施耐德、西门子
 
8
电缆
众邦、远东、长通
 
9
光纤收发器
海康威视、普联
 
10
光纤
天诚、一舟
 
备注:所有配件、设备须提供合同约定品牌的质量合格证,设备钢材须提供质量证明书。

四、质量验收标准
(一)设计、制造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改变时,按照招标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协议和行业标准验收。
五、工期要求
(一)设计、制造工期:1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指导设备安装及调试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000.00元。
六、招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3年5月24日14: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3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信息自动化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七、投标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并在有效期内。
(二)近3年设计、制造、安装的干料预热机在炭素行业有成功的业绩,投标时必须附近3年内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
八、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设备安装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投标人的标书需以清单形式提供设备零部件品牌或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纸质版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和一套电子版标书,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且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运行1个月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开具合同剩余发票挂账,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自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十、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3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需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指导安装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委派技术人员全程跟踪负责设备安装的指导、调试、验收等工作。
十二、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93163519。
十三、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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