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第二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殷磋商-2023-1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王凤臣
招标代理机构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令沛152365308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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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第二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ay),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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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殷磋商-2023-13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第二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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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概况: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全省第二次森林资源普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检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河南省将在2022-2023 年开展河南省森林资源普查(即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或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简称二类调查)及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或租赁合同(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林业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社保证明; 3.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4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附至投标文件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ay),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方式:网上获取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ay),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响应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 | |||||||||||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
联系人:王凤臣 | |||||||||||
联系方式:0372-5315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万福隆小区23号楼 | |||||||||||
联系人:孔令沛 | |||||||||||
联系方式:1523653083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孔令沛 | |||||||||||
联系方式:1523653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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