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教学仪器智能车配套测量仪器实训台体控制模组自动化产线模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设备带灯总开关熔断保险丝电气控制系统PLC编程固态-MOSTET高速计数器路由器交换机链线智能质检系统智能质检运行平台视觉单元工业相机光源及控制器灯珠光源控制器人机显示单元显示终端智能视觉分析平台工业智能质检PLC程序编制与调试智能视觉检测工件的瑕疵检测PCB瑕疵检测智能视觉算法模型训练智能视觉原理讲解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智能小车人工智能基础无人驾驶OpenCV图像处理技术运动控制在线AI模型训练移动端部署赛道识别交通标志检测车辆控制巡线导航复杂算法GD32系列单片机智能汽车运动传感器数据采集电机控制摄像头校正陀螺仪编码器电量计平台功能百度图像识别自动驾驶车道线识别赛道元素识别赛道测量路径规划闭环PID速度控制PD姿态控制AI目标检测多目标实时检测多线程任务图像采集车检助手车辆自检车辆配置软件舵机驱动车辆状态监控摄像头碳纤杆手柄电源适配器USB无线网卡网线控制主板AI计算卡控制单元GD32单片机板锂电池平衡充电与放电保护模块直流高速电机4个橡胶轮胎AI系统镜像AI算法包底层支持库人工智能专业实训Python数据分析与应用Python数据分析实训机器学习综合课程设计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智能感知系统综合实践机器视觉与自然语言处理与应用人工智能综合课程设计智能系统设计AI边缘计算平台AI中间件网络化服务系统工业级摄像头麦克风阵列AI智能+产业应用套件课程资源配套工具多功能实验平台AI开发应用设计主CPUZigbee通信模块LoraWanLTE接口集成ZigbeeHDMI音视频输出接口单元外置MIC录音喇叭放音功能集成Type-COTG集成USB型调式串口RS232RS485TFCard接口14PIN嵌入式拓展接口嵌入式操作系统u-boot基本根文件系统NFS网络文件系统ubuntu嵌入式文件系统android移动互联文件系统交互接口软件系统图像视频算法库神经网络算法库智能硬件资源驱动库DuerOS语音操作系统人机对话技能开发平台AI图像/视频自然语言算法库硬件对外通信资源库网络化远程控制与调试传感网的控制地址解析数据推送网络配置服务Web网络化服务引擎内置远程调试接口AI中间件系统AI应用程序搭载1080P工业级AI宽动态摄像头AI视觉图像视频捕捉处理功能人脸识别系统人脸检测人脸注册脸部特征点表情识别远场语音捕获语音算法语音活动检测波束成形噪声抑制语音捕获芯片ARMUSB音频驱动芯片语音识别语义理解语音合成应用套件基板智能无线控制器产业应用模块智慧停车管理智能家居应用智能人证闸机智能安防应用ZigBee无线控制器停车信息展示模块停车ETC管理模块环境感知模块红外测距设备控制模块RFID识别模块安防预警模块课程微课电子实验教材实验视频图像轮廓特征提取图像边缘检测手写字识别银行卡识别图像分类智慧停车综合实验手势控制实验文本主题分析中文情感分析机器智能问答机器智能聊天AI声纹认证系统AI语音交互系统AI智能写作平台语音控制数字荧光示波器多种校准信号输出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支持SCPI命令编程USBDevice接口智能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可编程直流稳压电源高精度显示智能温控风扇关机记忆蜂鸣器开关及键盘锁定功能一键调出预置值USB手机充电接口DigitalI/O接口可用于软件升级上位机控制电源输出超黑底LCD支持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工业质检实训平台机器学习智能实验实训平台物业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新版政府采购平台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软件备份安装程序检验技术培训不少于100组存储/调出可设置过压与过流保护SETVIEW创新产品和服务环境标志产品序号审查运输测试货物组装和维修技术指导维护原材料燃料安装材料专用器具文件资料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试运行伴随服务维修或更换服务产品备件故障处理升级方案升级服务新零件部件银行贴息贷款进口设备国产货物进口货物整机及所有配套货物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沈阳化工大学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8:3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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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95.6848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睿、高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66691656 | ||
采购单位 | 沈阳化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893861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66691656 | ||
附件: | |||
附件1 | 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定稿.doc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定稿.doc |
编制单位: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000-81206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采购文件货物类竞争性谈判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3第三章货物需求4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采购公告1目录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仔细阅读)供应商须知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0第五章评审办法54
一、项目基本情况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的采购公告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持CA锁及配备电脑,参与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3.依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要求,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后附格式)。供应商递交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采购需求:工业质检实训平台2套,智能车3套,机器学习智能实验实训平台10套,配套测量仪器35套;最高限价:人民币956,848.50元预算金额:人民币956,848.5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智能综合实验实训平台项目编号:JH22-210000-81206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4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开启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线上下载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沈老师024-89386190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名称:沈阳化工大学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邮箱地址:lnysygcb@163.com联系方式:024-66691656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4-66691656项目联系人:高飞、吴睿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154106925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沈阳化工大学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联系人:沈老师024-8938619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联系人: 高飞、吴睿 电 话: 024-66691656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R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所属行业:工业,为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为投标总金额的40%。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956,848.50元最高限价:956,848.5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工业质检实训平台 (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R不需要提供演示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开标前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提供电子备份文件(U盘存储) 1 份(注: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1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
34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R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8.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R支票 R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沈阳化工大学 开 户 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3301 0056 0926 4011 65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到货,则在货物全部到货并经采购人接收且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遇假期或疫情等特殊原因,履约保证金延后返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货物延期,则按合同13.3条约定自履约保证金中扣收逾期交货违约金,扣除逾期交货违约金后的余额在货物全部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的,中标人应当另行支付不足部分。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未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8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
42.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子化质疑(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执行)联系单位: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睿 联系电话: 024-66691656 通讯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特殊说明 | 关于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评标相关事宜的特殊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新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 |
其他要求 | 1、电子文件报送、投标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供应商需自备电子解密设备,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 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 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
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
6.3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谈判费用
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报价(单价及总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2谈判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谈判保证金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9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13.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继续进行谈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3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谈判会议六谈判及评审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谈判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谈判小组
★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5.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用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谈判25.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1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29.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30.终止本次谈判29.4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1.2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5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第33条规定情形除外。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20.1条、22.1条、23.1条、27.1条、30条第(3)项、31.1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33.特殊情形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6.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4条。34.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
37.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签订合同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9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采购代理服务费38.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8.履约保证金37.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2.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人员回避4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40.廉洁自律规定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3.履约验收4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2.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40%以上的产品须为中小微企业生产。提供声明函(非中小企业需要提供) | 19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10 |
2 | 报价一览表 | 11 |
3 | 分项报价表 | 12 |
4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6 | 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5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9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5 |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 | 17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10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U盘)份。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
包号:报价单位(元):报价一览表格式11日期:
项目名称 | 响应总价 | 谈判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日期:
序号:01产品名称:工业质检实训平台数量:2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序号:02产品名称:智能车数量:3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序号:03产品名称:机器学习智能实验实训平台数量:10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序号:04产品名称:配套测量仪器数量:35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40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设备采购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功能、性能及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等。设备采购方所购设备全部通过验收,经设备采购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 | |||
★2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付货,并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把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 | |||
★4 |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1、设备供应方将设备运输至设备采购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技术资料等外观瑕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定收货凭证。2、学校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文档。如设备供应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验收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设备采购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设备采购方的验收结果。 对于异议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设备采购方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表明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设备供应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设备采购方承担。 | |||
★5 |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3年。保修期限:设备供应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3年,自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设备采购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设备非因设备采购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设备供应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设备供应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设备供应方需提供完整技术资料(2份)及零备件,如文档、光盘等,并组织设备采购方相关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设备供应方提供设备软件免费安装,并提供备份安装程序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维保期过后,如设备发生零件的损坏更换,设备供应方需向设备采购方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的零件进行更换。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年 | |||
★7 | 1.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附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包装、运输、保险、保修、利润、税金等设备供应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设备采购方应支付的总价格,除双方针对附加服务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外,设备采购方无需向设备供应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2.设备供应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上述标淮不一致的,以标准要求高者为准)。3. 设备供应方向设备采购方提供的设备 应满足设备采购方如下特殊要求:例如和现有水电等匹配、质保期内零部件更换等。4.设备供应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设备采购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5.设备供应方应保证设备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6.设备供应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设备采购方,并支付因运输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等。 | |||
★8 | 此项目为银行贴息贷款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如果届时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本项目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6日期: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一旦发生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将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致: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格式17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40%以上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声明函格式1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所属行业 | 制造商名称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类型(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 数量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总价 | 元 | ||||||||
占比 | % |
2、占比为中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总额与投标总价的比率。注:1、合计总价为所投中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总额。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4.先进性: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深入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加强互动及合作交流。3.实用性: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合理、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中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要求。2.创新性:内容精彩,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实验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融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更为先进、通用性更强。1.教学性: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需求,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满足本学科、本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能够起到促进作用;自制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能够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第三章货物需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符合教学仪器相关国家标准。1.符合我方要求的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可以附件) | 数量单位:项 | 金额(元) |
1 | 工业质检实训平台 | 见附件1-1 | 2 | 234,000.00 |
2 | 智能车 | 见附件1-2 | 3 | 94,500.00 |
3 | 机器学习智能实验实训平台 | 见附件1-3 | 10 | 322,200.00 |
4 | 配套测量仪器 | 见附件1-4 | 35 | 306,148.5 |
合计 | 956848.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1 | 工业质检实训平台 | 一、实训台体1. 模块化设计分为控制模组与自动化产线模组,可进行灵活组合,亚克力面板,外观尺寸(长*宽*高):≥1200mm×700mm×700mm;2. 实训台包含HDMI接口、网口,可外接PC进行模型部署,外接显示大屏用于结果展示。3. 底部基座内嵌 AC220V 三脚电源插座、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设备,带灯总开关、熔断保险丝,确保操作安全。4、实训台分层设计,分上下2层。双环柔性板链线设计,分内环线、外环线各自实现独立的运行5、支持人机界面对产品运输线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点动、正转、反转、自动运行二、电气控制系统1.含PLC,数量1台,配置不低于:(1)供电电源:24VDC;(2)数字量输入数量:14点;(3)数字量输出数量:10点;(4)输出类型:固态-MOSTET;(5)模拟量输入数量:2路;(6)模拟量输入范围:0~10V;(7)最大本地I/O数量:284;(8)高速计数器:6路;(9)脉冲输出:4路100KHz;(10)布尔运算执行速度:0.08us/指令;(11)移动字执行速度:1.7us/指令;(12)实数数学运算执行速度:2.3us/指令;(13)端口数:以太网口*1;(14)数据传输率:10/100Mb/s;(15)通讯:支持ProfiNET通讯;2.人机界面,配置不低于:(1)尺寸:≥ 7英寸,16:9 TFT LCD屏,65536真彩色;(2)功率 ≤8W;(3)分辨率不低于:1024×600dpi;(4)以太网:不低于10M/100M自适应;(5)USB端口:不少于1个Device2.0,不少于1个Host2.0接口;(6)串行接口:COM1/COM3:RS232/RS485/RS422(7)程序下载方式:支持USB接口、U盘、以太网等方式3.路由器/交换机 (1)不少于1个10/100/1000M RJ45 WAN口 (2)传输速率支持10/100/1000Mpps,背板带宽不小于3.2Gbps; (3)不少于8个10/100/1000M RJ45 LAN口 (4)包转发率:≥1.2Mpps三、导轨运输线1. 内环柔性板链线:宽度≥ 44mm 速度0-0.5m/s可调;可步进、正反转。2. 外环柔性板链线:宽度≥44mm 速度0-0.5m/s可调;可步进、正反转。四、智能质检系统1.智能质检运行平台兼容离线算法;基于FPGA可伸缩计算架构,灵活适配快速迭代AI算法;高性能≥3.0TOPS算力;支持8-16路解码,4-8路智能分析拓展灵活 使用简单:IO丰富,内置管理系统,支持可视化部署、HTTP接口配置,支持二次开发,2.视觉单元(1)工业相机,配置不低于:传感器类型:CMOS 分辨率:1920x1080最大帧率:52.7fps@1920x1200曝光时间:59us~10sec快门模式:支持自动曝光、手动曝光、一键曝光模式缓存容量:128MB工作温湿度:0~50摄氏度,20%~80%RH无冷凝供电:12VDC,支持PoE供电数字I/O接口:≥1路光耦隔离输入,≥1路光耦隔离输出,≥1路双向可配置非隔离I/O镜头接口:C-Mount(2)镜头:像素:≥800W焦距:12MM像面尺寸:Φ11mm(2/3\')具备光圈控制和聚焦控制接口类型:C-Mount工作温度:-10~50摄氏度(3)光源及控制器:光源功率≥11.4 W白色环形光源:灯珠≥3排白色条形光源:灯珠≥6排光源控制器单通道电流≤2A,集成≥4路PWM控制器,亮度0~255可调3.人机显示单元(1)显示终端屏幕尺寸:≥19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dpi;用于图片采集、模型训练; 配备HDMI线≥1.5米,鼠标、键盘五、具备《智能视觉分析平台》,能够把检测结果、检测图片,上传智能视觉分析平台,能够实时显示检测结果六、实训教材资源实训资源丰富,配套课程资源包含视频、授课PPT、工作页、实训任务书、教案等。实现控制、PLC编程、工业智能质检等全面的学习实训。至少能完成的实训项目:1.PLC程序编制与调试2.智能视觉检测-工件的瑕疵检测3.智能视觉检测-PCB瑕疵检测4.智能视觉算法模型训练5.智能视觉原理讲解6.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2 | 智能车 | 智能小车完成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图像处理与运动控制等相关课程的学习,理论+实践共48课时。支持C++/Python语言编程,基于国产深度学习AI框架和OpenCV图像处理技术,实现在线AI模型训练、移动端部署、赛道识别与交通标志检测,车辆控制以及巡线导航等功能。产品采用双主控架构,负责复杂算法和图像处理工作,控制单元为GD32系列单片机,负责智能汽车运动传感器数据采集、电机控制等工作,并具备摄像头、陀螺仪、编码器、电量计等传感器。1、平台功能:实现图像识别,图像处理,车辆控制以及自动驾驶等功能;2、图像处理:摄像头校正,车道线识别,赛道元素识别、赛道测量;3、路径规划:基于贝塞尔(Bezier)曲线的加权轨迹规划;4、运动控制:闭环PID速度控制和PD姿态控制;5、目标检测:基于Yolo-v3和SSD的多目标实时检测(FPS<60ms,Map=90%);6、多线程任务:图像采集与赛道识别周期:40ms;AI目标检测周期:60ms;7、车检助手:车辆自检,车辆配置(舵机),车辆状态监控(电量/速度/姿态等);8、车辆尺寸:长×宽×高为316×190×110mm(不含摄像头碳纤杆),316×190×360mm(含摄像头碳纤杆);9、硬件含智能汽车1台,手柄1个,电源适配器1个,USB无线网卡1个,网线1根;10、车辆采用3S锂电池供电,最大速度10m/s,舵机控制阿克曼转向,最小转弯半径约25cm;11、系统环境:Linux系统 Ubuntu18.04;12、控制主板:1块AI计算卡,采用Zynq UItraScale+MPSoCs EG系列的芯片,ARM 四核CortexTM-A53处理器,DDR4 RAM 4GB,eMMC FLASH 8GB,TF SD卡 32GB;13、控制单元:1块GD32单片机板,采用了ARM Cortex-M3内核,电机驱动高精度速控为40ns/30KHz,BM3451 3S锂电池平衡充电与放电保护模块, SL2.1S USB2.0 1托4扩展芯片,舵机驱动TPS5430 6.35v/5A;14、电机:1个直流高速电机,额定电压12V,空载转速12000rpm;15、舵机:1个高精度数字舵机 0.14Sec/60°;16、电池:1块3S 25C锂电池 标称11.1V ,容量2200mAh ;17、摄像头:1个640×480分辨率的30万像素摄像头;18、轮胎:4个橡胶轮胎,轻便,抓地力强;19、通信方式:支持Ethernet、USB、UART、CAN、RS485通信;20、课程理论+实践共48课时,含课程大纲,课程讲义,实训手册,课件,教案,实践代码,视频文件以及考核资料包;21、软件含车辆配置软件(Windows版),AI系统镜像(Linux系统Ubuntu18.04,Python3.6),AI算法包(Mobilenet-ssd,Yolo-v3),底层支持库(OpenCV2,Joystick,Serial,Pthread, _Full_API等)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3 | 机器学习智能实验实训平台 | 平台采用模块化、层次化的设计,软硬件配置先进,能够完整地支持《人工智能基础》《人工智能专业实训》《Python数据分析与应用》《Python数据分析实训》《机器学习》《机器学习综合课程设计》《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智能感知系统综合实践》《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综合课程设计》《智能系统设计》等课程的认知学习、原理学习以及AI技术应用综合实训,提供机器视觉与自然语言处理与应用的基础层、算法层、框架层、应用层的结构化实验体系。主要软硬件功能单元包括:1)AI边缘计算平台;2)AI中间件网络化服务系统;3)工业级摄像头;4)麦克风阵列; 5)AI智能+产业应用套件;6)课程资源、配套工具。实验平台同时支持二次开发,支持本地以及远程调试,构建成一个完整的机器视觉与自然语言原理学习、AI开发应用设计的多功能实验平台。1. AI边缘计算平台★1)主CPU:实验平台需搭载先进的ARM 64位多核心架构处理器,先进的GPU处理能力。处理器的内核同时集成双核Cortex-A72+四核Cotex-A53;不低于4核心Mali-T860 GPU能力。2)存储:平台搭载内存不低于4GB LPDDR4,储存不低于16GB EMMC。3)显示交互单元:平台搭载不低于10.1寸1280*800 LVDS高清屏,10点触控电容屏,4)保护型结构:整体需采用工业级一体化防护外壳进行保护。★5) 网络模组:平台集成Zigbee通信模块、千兆网络、同时搭载2.4G&5G双频Wi-Fi模组,BLE4.1模组,能够接入Wi-Fi、BLE等传感网设备。6)通信单元:平台需集成LoraWan、LTE 接口,集成Zigbee;7)集成HDMI音视频输出接口单元;板载集成外置MIC录音、喇叭放音功能;8)集成Type-C OTG,不少于2路USB 3.0 Host,不少于3路USB 2.0 Host,可以便于外接各种外设;9)集成USB型调式串口;集成RS232,RS485,TF Card接口;集成14PIN嵌入式拓展接口;★10)平台需提供嵌入式操作系统:u-boot、linux-4.0、基本根文件系统、NFS网络文件系统、ubuntu嵌入式文件系统、android移动互联文件系统。11)提供应用层、算法层以及硬件层的交互接口软件系统,集成图像视频算法库、神经网络算法库、智能硬件资源驱动库;12)平台需内置DuerOS语音操作系统,支持语音识别、语义理解、语音合成、人机对话,集成技能开发平台,与智能硬件进行语音交互。2. AI中间件网络化服务系统1)AI中间件网络化服务系统部署在AI边缘计算平台内,支持提供AI图像/视频、自然语言算法库、神经网络算法库、硬件对外通信资源库与开发框架;还须支持网络化远程控制与调试,支持实验教学过程中学生实验与二次开发设计的远程在线协助。2)AI中间件网络化服务系统,软件支持ZigBee、LoRa、LoRaWAN、BLE、Wi-Fi、NB-IoT、LTE等多种网络数据的接入与传感网的控制、地址解析、数据推送和网络配置服务,提供跟硬件绑定的唯一账号密钥认证,并可生成二维码方便扫描使用。3)内置Web网络化服务引擎,无需做内网映射,当实验平台接入实验室网络,即可通过硬件生成唯一的二级域名远程访问地址(支持WEB网站页面直接访问方式)。4)内置远程调试接口,提供二级域名访问,实现异地远程终端访问调试,支持教学实践过程中原厂工程师的远端跟踪和协助调试。5)AI中间件系统,需要同时支持多名学生访问使用,可通过网络域名多用户远程创建和部署AI应用,能够远程添加自定义算法、模型及优化AI应用程序,从而能够验证AI算法、AI模型及应用的准确性及稳定性。3. 工业级摄像头1)搭载1080P工业级AI宽动态摄像头。2)125度广角镜头焦距,支持自动聚焦。3)提供网络视频传输功能,AI视觉图像视频捕捉处理功能。4)能够接入到AI边缘计算GPU网关。5)配套需提供基于AI机器视觉/语音教学平台的人脸识别系统案例(基于AI神经网络的人脸检测、人脸注册、人脸识别、脸部特征点、表情识别等算法)。4. 麦克风阵列1)麦克风阵列,提供远场语音捕获、语音算法、语音活动检测、波束成形、噪声抑制等功能。2)内置AC108四通道ADC高清晰度语音捕获芯片,I2S/TDM输出,4路数字麦克风,50dB信噪比,-22dB Fs灵敏度,20dB增益。3)ARM USB音频驱动芯片,提供USB声卡驱动,开放源代码。4)采用USB接口输出。5)提供搭配DuerOS语音操作系统的语音识别、语义理解、语音合成、人机对话等功能,集成技能开发平台,与智能硬件进行语音交互。5.AI智能+产业应用套件★1)有应用套件基板、智能无线控制器、产业应用模块构成,能够实现智慧停车管理、智能家居应用、智能人证闸机、智能安防应用等AI产业应用案例;2)应用套件基板:支持12V电源供电,基板通过磁柱进行分区布局,设备可通过磁力进行自动吸附安装,应用模块全部通过磁吸附磁柱供电,无需螺丝固定,方便拆卸组合使用。3)智能无线控制器(3个):采用ZigBee/LoRa/BLE/Wi-Fi/NB-IoT/LTE传感网技术,提供3个ZigBee无线控制器,选用TI CC2530 Zigbee器件,模块磁吸合供电,集成USB串口,两组RJ45传感器接口。4)产业应用模块:停车信息展示模块(集成0.96寸oLED,4位数码管,五位开关等传感器);停车ETC管理模块(900M UHF RFID,ETC电机栏杆,集成USB串口等传感器);环境感知模块(集成温湿度、光照度、大气压力、三轴姿态、红外测距、空气质量等传感器);设备控制模块(集成风扇、步进电机、蜂鸣器、RGB&LED、继电器等传感器);RFID识别模块(125K&13.56M RFID,0.91寸oLED屏,继电器,集成USB串口);安防预警模块(集成火焰、燃气、光栅、人体红外、振动、磁场);应用模块采用磁吸附设计,可通过磁力接入到无线节点进行数据通信。6、课程资源1)平台需提供配套的课程教学资源,满足人工智能技术教学,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2)需提供配套的线上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微课、PPT、电子实验教材、实验视频等。3)至少完成以下实验内容:图像轮廓特征提取、图像边缘检测、手写字识别、银行卡识别、人脸识别、图像分类、百度图像识别、智慧停车综合实验、智能家居手势控制实验;文本主题分析、中文情感分析、机器智能问答、机器智能聊天、AI声纹认证系统、AI语音交互系统、AI智能写作平台、语音控制智能家居应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4 | 配套测量仪器 | 数字荧光示波器★(1)100MHz带宽;双通道同时打开,每通道不少于1GS/s实时采样率(2)2个模拟通道★(3)每通道不少于56Mpts存储深度(双通道开启)★(4)不少于7英寸TFT液晶屏,256级灰度显示(支持色温显示)★(5)波形捕获率不少于150,000wfms/s,支持触发输出(Trigger Out)验证波形捕获率(6)低底噪声,宽范围垂直档位1mV/div~20V/div,并且各个档位均支持全带宽★(7)支持通道交替触发,使不同时钟源且不同频率的信号波形稳定显示在屏幕上★(8)不少于1M点增强FFT功能:检波方式、瀑布图、频率设置范围(9)支持加、减、乘、除、FFT、高级运算(支持公式编辑)、逻辑运算等计算功能★(10)触发类型标配:边沿,脉宽,欠幅,超幅,N边沿,延迟,超时,持续时间,建立/保持,斜率,视频,码型;RS232/UART,I2C,SPI(11)支持RS232/UART、I2C、SPI总线解码 (12)标准接口:USB Host,USB Device,LAN,AUX Out(Trigger Out / Pass/Fail)★(13)多种校准信号输出:10Hz/100Hz/1kHz/10kHz★(14)支持智能开放实验室管理系统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1)输出波形:正弦波、方波、斜波、脉冲波、噪声、直流DC、任意波形;★(2)输出频率范围:正弦波:1µHz~25MHz,方波:1µHz~5MHz; (3)频率稳定度:2ppm(4)任意波:1µHz~5MHz;★(5)斜波:1µHz-2MHz;★(6)采用先进的DDS技术、双通道等性能独立输出;★(7)内置6位高精度、宽频带频率计、频率范围:100mHz~200MHz;(8)USB Device和USB Host接口,支持U盘存储;★(9)输出幅值(高阻):2mVpp~23Vpp之间连续可调;★(10)输出阻抗:0Ω~1MΩ之间连续可调;(11)输出幅值误差在±1%左右;(12)垂直分辨率不少于14bit,采样率不低于125MS/s;(13)模拟数字调制类型: AM、FM、PM、ASK、FSK、PSK、PWM ; ★(14)显示:不少于4.3英寸TFT液晶屏,同时显示两路频率、幅值等信息;★(15)支持10W功率输出模块;数字交流毫伏表产品特性及优点:等性能双通道测量自动和手动量程★具有同时测量电压、频率,测量电压同时监测频率★测量频率范围:5Hz~3MHz测量电压范围:50μV~300V★EBTN LCD,最大显示38000限定范围比较测量功能相对运算功能,显示保持功能★有效值、峰峰值、电压电平、功率电平等多种测量单位10、★不少于100组存储/调出11、信号地可设置浮地(Float)和接地12、支持SCPI命令编程13、USB Device接口,支持智能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可编程直流稳压电源★四组独立输出,两组CH1/2:0~32V (CH1/CH2),0~3.2A(CH1/CH2)可调输出,一组固定可选输出1.8V/2.5V/3.3V/5V/3A,一组 USB(5V/2A)输出4位电压/电流/功率高精度显示(3)10mV/1mA 分辨率(4)输出ON/OFF(5)可设置过压与过流保护,过温保护,智能温控风扇(6)关机记忆,SET VIEW(7)蜂鸣器开关及键盘锁定功能(8)★一键调出预置值(9)USB Device、USB手机充电接口、RS-232、Digital I/O接口,可用于软件升级,上位机控制电源输出(10)★EBTN超黑底LCD(11)★支持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 |
无2、服务要求无1、技术要求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谈判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无3、合同草案条款
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最低评标价法。
★4、同一品牌产品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3、样品及演示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5、谈判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0条第(3)款执行。
7.2在谈判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7.1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7、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1)非联合体投标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6%)。(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10-20%)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清单中所报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最后报价的%。(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谈判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4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40%以上的产品须为中小微企业生产。提供声明函(非中小企业需要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3.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成交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合同需方:沈阳化工大学合同01包采购项目沈阳化工大学贴息贷款项目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签订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委托代理机构:合同供方:
1.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组成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供方(卖方):需方(买方):沈阳化工大学
单位:元(人民币)2.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一览表1.4中标通知书1.3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商名称 | 实际生产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01-01 | ||||||||
01-02 | ||||||||
01-03 | ||||||||
01-04 | ||||||||
01-05 | ||||||||
01-06 | ||||||||
01-07 | ||||||||
01-08 | ||||||||
01-09 | ||||||||
01-10 | ||||||||
合计(元) |
4.交货地点、时间及有关费用3.2供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未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1供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到货,则在货物全部到货并经需方接收且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若货物延期,则按本合同13.3条约定自履约保证金中扣收逾期交货违约金,扣除逾期交货违约金后的余额在货物全部到货并经需方接收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的,供方应当另行支付不足部分。3.履约保证金(备注:总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及清关等相关费用、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经需方验收合格前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人工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需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若供方成交的是海关免税货物,则供方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交付合格货物后,需方将货物款支付给供方:1.供方收款收据,后附①进口货物形式发票;②银行兑换证明(外汇水单);③加盖供方公章的海关报关单;④进口设备外贸代理协议书;2.合同差额部分应由供方开具进口代理服务费税务发票。5.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标注该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的销售发票,货物如果为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供方须给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未能按时开具合格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延付拒付相应款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付款备注: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之中,需方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全部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等及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等相关的费用均由供方自行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方需将货物运输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货物到货时,如果所到货物的明细(品牌、型号等)与投标文件或本合同不一致,需方有权拒绝接货。交货时间: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进口货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6.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使用单位初验后,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需方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5.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由供方经办人签字和加盖供方的单位公章,与《履约验收书》共同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货物性能达不到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的要求,需方有权退货。6.验收5.2.2供方按合同约定把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100%)。5.2.1合同签订后,供方需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付货,并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付款方式、条件: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7.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4供方在履约验收时,必须提供已办理海关免税手续的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证明。6.3货物保修期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货物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8.包装要求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另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投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1.质量保证所供货物从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所提供的整机及所有配套货物保证期3年。在质保期内属货物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使用单位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货物。如果系统、货物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货物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12.2.1货物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货物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然后再行经过试运行期,直至验收合格。试运行期及质保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3.违约责任12.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货物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货物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货物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对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货物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货物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历天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历天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将本合同部分转包或分包;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在本条所述情况下,供方同意需方扣收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1日历天,供方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5.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日历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6.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除投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8.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6.4此项目为银行贴息贷款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如果届时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本项目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6.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3本合同共计页。20.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八份,需方执六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20.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双方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及供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0.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9.适用法律
需方(公章):沈阳化工大学法定代表人:许光文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联系方式:024-89386190需方(公章):沈阳化工大学法定代表人:许光文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联系方式:024-89386190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联系电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联系电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1.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方式,在寄出后第7个工作日将被视作已送达,邮政局或快递公司的邮件发送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方式,则发出之日视作已送达,已发送报告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作已送达,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有效证明;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则数据电文以联系人发出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一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后应立即电话通知对方联系人查收。21.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并送达至本合同留存的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本合同留存需方和供方的地址、电话、传真、电邮等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电邮等联系方式。一方若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其不利的法律后果。21.通知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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