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3-2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十四局海太长江隧道、中铁城建苏州工业园区2022-WG-8号地块,十四局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十八局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二十四局高浪路、二十四局徐州地铁6号线物资联合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20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概况:海太长江隧道工程属于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的 S13 通常高速公路过长江段,位于苏通大桥下游海门与太仓间汽渡附近,北接南通海门,南连苏州太仓、常熟。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项目 HT-A1 标段,主要包含:江北工作井(长25m,宽53m,深31.986m)、后续段(80m)、明挖段(840m)。隧道起点于江北工作井,穿越长江后,于江南工作井接收。项目开工日期:2022.09.1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07.1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2022-WG-8号地块(DK20210160)项目,业主:苏州京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项目建筑总面积为133344.61㎡,地上面积为93344.73㎡,地下室及车库面积为39999.88㎡;最大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1层;包括:4栋112-118㎡高层户型、6栋129㎡洋房户型、4栋143㎡洋房户型、配电房、开闭所、垃圾房、物业管理及售楼处等建构筑物,配套道路、管线、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08/16。项目合同完工日期:965天。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 GL04 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 GL04 标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工程范围西起高浪大桥西侧桥台,接高 浪路一期, 向东经运河西路、城南路、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及珠江路后东止于长江南路交叉口, 接机场立交高 浪路高架主线。项目开工日期: 2022-10-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 2024-12-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4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引线工程施工项目 JJSD-A3 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概况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引线工程施工项目 位于江苏省靖江市,线路起于靖江城西大道与公新公路交叉处,终于江阴靖江长江隧道主体工程江北侧隧道接地点。主线长约 2.65km,其中主线桥梁段长 1.0km,路基段长 1.65km,设互通式立交 1处(靖江西互通)。 主要工程包括:主线及匝道的清表、地基处理、路基填筑、防护排水、桥梁、涵通、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边坡及枢纽互通区绿化、房建区土方、枢纽互通区地形整治、三改等工程的施工,以及 S356沿江公路老桥拆除、临时保通道路和 S229 城西大道中央分隔带开挖及恢复等。
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5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4.6平方米(约10.79亩),计容建筑面积≤14389.2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办公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的社区卫生中心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04月1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08月15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6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1 标段:黄山路站~新城区客运站(不含此站),里程范围:正线及配线右(左)DK15+126.166~右(左)DK24+831.064;出入段线 C(R)K0+000.000~C(R)K1+110.000 以及汪庄车辆段所有库内以及库外线路。项目开工日期:2022-11-16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01-0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满足业主相关规定要求。
GC02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高线HPB300、盘螺HRB400、HRB400E、螺纹钢HRB400、HRB400E、HRB500E)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 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钢材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圆钢、螺纹钢)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 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 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 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 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 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 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 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i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SN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满足业主相关规定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投标人单位+SHJC-2023-20 包件号)形式发送至邮箱67049428@qq.com(邮件命名:投标人单位+SHJC-2023-20 包件号),投标人同时申请购买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报名申请所需资料:
① 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
② 投标报名申请表(word文档)(见附件2);
③ 标书费付款凭证(备注:SHJC-2023-20 包件号);
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例:SHJC-2023-20 GC01)即可,上海中心每次招标活动采用不同的账号,投标人汇款前仔细查看账号,汇错账号的情况视为报名无效,购买标书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为同一个账号,标书费可多包合并付款,保证金需单独付款。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17 时00分,投标保证金汇入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18时00分。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
30205988005423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标书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电子发票,发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所填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 09 时 00分;
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67049428@qq.com。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远程视频会议,详见附件3:参会须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
赵经理
电    话:
18801588815
招 标 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福州路与江心农场中心路交叉口东50米
联 系 人:
周孟洋
电    话:
18018075277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 GL04 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俊霖
电    话:
18188423913
招 标 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徐州市鼓楼区荆马河南路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
联 系 人:
金鑫
电    话:
15979355689
招 标 人: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2022-WG-8号地块(DK20210160)项目部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西,蔺谊路北,东堰里路东
联 系 人:
龙腾
电    话:
15074868298
招 标 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引线工程施工项目 JJSD-A3 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泰州靖江市
联 系 人:
沈山峰
电    话:
15318906856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宏阳老年公寓向东100米中铁二十四局徐州项目部
联 系 人:
曹浩玮
电    话:
18535136179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 标 人
物资名称
包件号
包件数量
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T-A1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15870

1000
3
2
水泥
SN
80000

1500
5
3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2
2400

500
1
4
中铁十四局集团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引线工程施工项目 JJSD-A3 标项目经理部
柴油
CY
300

500
1
5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2022-WG-8号地块(DK20210160)项目
钢材
GC03
7400

800
2
6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4
3000

500
1
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 GL04 标段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5
4990

500
1

 
 
 
 
 
 
 
 
 
 
附件2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包件号
投标单位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地址及电话

































 
声明:我公司自愿购买CRCC-SHJC-2023-20次招标文件,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名日期:  
 
 
 
 
附件3    
参会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
2. 递交途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67049428@qq.com,电子邮件命名:投标人全称 SHJC-2023-20 包件号。
3. 递交内容:
(1)投标文件电子版;
(2)投标函签章扫描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 递交要求:
(1)递交文件均为PDF格式盖章签字有效文件;
(2)递交文件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投标人全称+SHJC-2023-20+包件号;
(3)文件夹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与文件夹一致,并在压缩时对文件进行加密,请妥善保管解压密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设置解压密码而产生一切后果,我中心不予承担。开标当天由投标人瞩目会议现场提供密码解压,公开投标报价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压缩文件加密示例图
二、参会方式
1.  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https://zhumu.com/)客户端,手机app或电脑端均可进入,瞩目会议号:  132-777-8735   ;
 
 
 
 
2. 安装软件后请注册瞩目账号,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
3. 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三、注意事项
1. 参会人员在2023年03月09日9时30分之前进入瞩目会场,瞩目会议号:132-777-8735  ,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10时00分。会议开始后锁定会场,请投标人勿随意离开。
2. 进入会场后,请打开视频,保持麦克静音,需要发言时,自主打开麦克,发言过后需要自行关闭麦克。
3. 加入会议时,须按照命名规则“单位简称+姓名”设定名称。
4. 开标会议结束后,所有投标人请自行离开当前会议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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