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业务及自助违法处理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2201802000003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苗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志伟1527548887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业务及自助违法处理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业务及自助违法处理终端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泰安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9月12日 18:28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业务及自助违法处理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新泰市汶南镇沈家庄村驻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方式:05387283520(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址:山东省省泰安市市岱岳区县(区)泰山大街3188号光彩大市场1区4#联系方式:15275488876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业务及自助违法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82201802000003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微车管所一体机采购。四、预算金额:37.0(万元)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部“放管服”和山东省交警总队“放管服”的要求,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拟采购微车管所一体机,目前能够符合总队要求的,只有山东西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非单一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山东盛金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西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山东省省级代理商。为确保系统的完整性、保密性、兼容性、一致性及维护的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为山东盛金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山东盛金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2号东领商座1009房间七、公示期限:2018年9月13日 至 2018年9月19日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 新泰市汶南镇沈家庄村驻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精确到门牌号)联系人: 卢苗(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方式: 05387283520(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代理机构: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址: 联系人: 刘志伟联系方式: 15275488876五、报名方式: (注:供应商报名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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