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辽宁省锦州和葫芦岛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1.1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126
预算金额161.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辽宁省锦州和葫芦岛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7 至 2023-02-23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曹晓晨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辽宁省锦州和葫芦岛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辽宁省锦州和葫芦岛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0126

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辽宁省锦州和葫芦岛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11,100.00

最高限价(元):4,413.97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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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锦州和葫芦岛2个颗粒物组分监测站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拟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内容包括有机碳元素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监测仪、重金属在线监测仪、颗粒物激光雷达、气象仪和工控机等站房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数据解析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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