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五医院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018)
金额
15.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18
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五医院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5万元(含税);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单项超出预算价格投标无效,总价低者中标。
公告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止
采购需求:监护仪5台 预算 5.2万
除颤仪1台 预算 4 万
呼吸机1台 预算 0.8万
排痰机1台 预算 2 万
高流量氧疗仪1台 预算3.5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以上证件盖投标公司公章有效。
2、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上证件盖生产厂家及投标公司公章有效。
3、在开标现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7、提供设备彩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于2023年5月17日16时前,到大庆市第五医院二部机关楼三楼医疗设备科递交公司资质原件报名,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要求及内容:
1、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资料密封在档案袋内,密封袋封面应分别写明招标人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加盖公章。
2、标书要求:一本正本、四本副本均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方式为胶装。(正本彩印)
3、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序号(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和序号一致);
(3)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4、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5、投标文件包含项目:
注:以上材料必须盖投标公司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离表
注:应标技术参数必须如实填写,如应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将被视为虚假应标并予以相应处理。
六、技术要求见附件。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大庆市第五医院二部机关楼二楼会议室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到达会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3)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5、采购小组有权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并请投标人给予解释;转入评标阶段时,所有投标人应回避等候定标结果。
八、评标原则
1、签署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能提供最合理的投标报价。
3、服务承诺及具体服务保证措施。
4、质量承诺及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5、在满足医院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报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九、其它补充事宜
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胡轶琳
电 话:0459-6411919
十一、质疑答复
1、投标方可在现场提出质疑问题。
2、技术方面问题由评委答复。
3、公平性问题由纪检答复。
4、不允许投标方查看院方任何资料。
十二、违约责任
1、供应商在价格、质量、数量等方面出现违约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设备或超时提供设备而影响医院工作的,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接收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到医院医疗设备科签订合同。
项目编号:2023018
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五医院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5万元(含税);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单项超出预算价格投标无效,总价低者中标。
公告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止
采购需求:监护仪5台 预算 5.2万
除颤仪1台 预算 4 万
呼吸机1台 预算 0.8万
排痰机1台 预算 2 万
高流量氧疗仪1台 预算3.5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以上证件盖投标公司公章有效。
2、提供投标设备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上证件盖生产厂家及投标公司公章有效。
3、在开标现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7、提供设备彩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于2023年5月17日16时前,到大庆市第五医院二部机关楼三楼医疗设备科递交公司资质原件报名,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要求及内容:
1、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资料密封在档案袋内,密封袋封面应分别写明招标人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加盖公章。
2、标书要求:一本正本、四本副本均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方式为胶装。(正本彩印)
3、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序号(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和序号一致);
(3)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4、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5、投标文件包含项目:
| 投标文件 | 包含项目 |
1 | 投标单位 资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
2 | 税务登记证 |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4 | 开户许可证 | |
5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6 |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7 | 法人授权书 | |
8 | 技术偏离表,偏离表必须盖生产厂家公章。 | |
9 | 设备配置清单,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 |
10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 |
11 | 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 | |
12 | 设备生产厂家资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或中国总代)授权书(授权书要写明: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盖公章) | |
13 | 售后服务承诺书 | |
14 | 质量保证承诺书 | |
15 | 投标报价明细 | |
16 | 设备彩页。彩页必须与所投标设备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 |
17 | 提供授权厂家官方网址及联系人、电话。(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注:以上材料必须盖投标公司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 (单价,元) | 投标报价 (总价,元) | 交货时间 | 生产厂商 | 产地 | 备注 |
1 | 监护仪 | | 5 | 台 | |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 | | |
2 | 除颤仪 | | 1 | 台 | | | | | | |
3 | 呼吸机 | | 1 | 台 | | | | | | |
4 | 排痰机 | | 1 | 台 | | | | | | |
5 | 高流量氧疗仪 | | 1 | 台 | | | | | | |
合计(人民币,含税 %) | 大写: | 小写: | ||||||||
| |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1 | | | |
2 | | | |
注:应标技术参数必须如实填写,如应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将被视为虚假应标并予以相应处理。
六、技术要求见附件。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大庆市第五医院二部机关楼二楼会议室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到达会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3)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投标文件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5、采购小组有权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并请投标人给予解释;转入评标阶段时,所有投标人应回避等候定标结果。
八、评标原则
1、签署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能提供最合理的投标报价。
3、服务承诺及具体服务保证措施。
4、质量承诺及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5、在满足医院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报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九、其它补充事宜
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胡轶琳
电 话:0459-6411919
十一、质疑答复
1、投标方可在现场提出质疑问题。
2、技术方面问题由评委答复。
3、公平性问题由纪检答复。
4、不允许投标方查看院方任何资料。
十二、违约责任
1、供应商在价格、质量、数量等方面出现违约行为,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设备或超时提供设备而影响医院工作的,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接收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到医院医疗设备科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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