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第2包(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1.2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qfz02759
预算金额21.2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642
中标公司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1.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3BFQFZ02759 (招标文件编号:2023BFQFZ02759 )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1.2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张光灿,荣玉梅,张勇,张自达,张军,唐晓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第2包(二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3388号
联系方式: 0551-62996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662239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1.2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 | 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安徽省消防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包括服务部分和安全系统部分)建设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工作,我公司提供驻点服务时间从项目建设开始到项目的最终验收结束。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五)监理实施服务要求:(1)前期阶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报告、详细设计报告和数据库设计报告等。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第2包:合同签订后至第一包项目建设验收完成并移交。 | 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我公司会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张光灿,荣玉梅,张勇,张自达,张军,唐晓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消防领域应急系统(服务部分及项目监理)第2包(二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3388号
联系方式: 0551-62996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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