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漳县中心】南漳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徐庶广场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484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nz-jsgc202403fj-002001001
预算金额24843.3万元
招标公司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孝国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凡凡18186761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漳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徐庶广场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403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5-420624-04-01-3938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庶广场地块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漳县 建设规模:本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0.51亩,总建筑面积105802.83 m²,地上建筑面积83746.83 m²,地下建筑面积22056 m²,计划建设住宅616套,机动车停车位836个,建筑密度23.63%,绿地率35%。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完成该项目含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应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全部专业、专项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配合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含室内外)、给排水(含室内外)、弱电系统、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消防、人防、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安防系统、防雷、亮化、绿色建筑及园林景观等设计。(2)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消防、人防、防雷、亮化、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小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园林景观、标识标牌、零星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并配合水电气大市政的接入,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完成。(3)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4)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物业人员培训、迎检、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2484330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 业须提供)。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投资额24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似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 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3 人) 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 1-8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7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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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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