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孜县林业和草原局甘孜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50.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282024000020
预算金额150.82万元
招标公司甘孜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胥梦涵028-86696639
中标公司四川慧利恒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0.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282024000020
二、项目名称:甘孜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慧利恒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 | 1,50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慧利恒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林业服务 | 甘孜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 | 项目区范围涉及甘孜县大德乡、卡龙乡、查龙镇、茶扎乡、下雄乡等。项目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9°23′25"至100°12′09",北纬31°35′43"至32°45′08"之间。 5、服务期限:2024 年 3 月~2024年 12月。 本次拟对甘孜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农、林、渔、牧 。 | 1、防治对象 甘孜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鼠害和虫害防控项目在甘孜县大德乡、卡龙乡、查龙镇、茶扎乡、下雄乡进行,共涉及5个乡,70万亩,其中:鼠害防控39个地块,包括大德乡13个地块,有效181132亩;卡龙乡17个地块,有效面积207382亩;查龙镇7个地块,有效面积83930亩,茶扎乡2个地块27556亩。 虫害防控11个地块,包括查龙镇5个地块,有效面积155490亩;下雄乡6个地块,有效面积44510亩。 2.鼠害防控技术要求 1)药物用量 本项目500000亩鼠害区域采用对人、畜及鼠类天敌安全的雷公藤甲素颗粒剂进行鼠害防控工作,用量为0.03kg/亩,雷公藤甲素含量:≥0.25毫克/千克;剂型:颗粒剂;毒性:微毒。 2)灭鼠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可聘请当地农牧民进行防控。 3)毒饵投掷:投饵时,鼠害防控队人员顺风“一”字排列人工,条距12×12米投放1堆,每堆6克。 4)投放时间:2024年3月-4月。 5)注意事项: ①该药剂需严格管理,投药后应竖立相应的警示标志,防止家禽、牲畜进入、避免生物误食。 ②投饵时应戴手套、口罩,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 ③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 ④死鼠应焚烧或土埋,用过的包装物和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⑤如有中毒必须立即就医。 ⑥本品应贮存在室内通风干燥处,严格看管,避免非工作人员接触,避免潮湿环境,常温下保存,运输时注意不要受潮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⑦鼠害防控前,要充分调查当地牧民的放牧时间,与之错开,并签定安全责任书。项目实施后,应实行草原禁牧,15天。 6)投药安全 ①安全宣传:实施投饵防控前应通过公告、电视、广播、网络、会议等形式公告防控实施区域和防控时间以及禁牧期限,由县林草局与项目实施乡镇,项目实施乡镇与所辖村及牧户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②安全操作:药饵配制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戴齐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药饵配制的场地应远离住房、畜圈、水源,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或有毒化学品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及禽畜等接近,添加警戒色;运输时应用专车运输,并做好运输防护措施,车辆贴危险、有毒化学品标识;毒饵应有专人照看,尽量用完,未投完的毒饵应按规定回收处理;直接接触雷公藤甲素颗粒剂或其药饵的设备、工具、仪器、包装物应专用,有明显的“有毒物品”或“危险物品”标志,使用后进行消毒;毒饵应用塑料桶、铁皮桶、竹篮或布袋等盛装,使用投饵匙勺取投放;投饵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护,带手套、口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剂和毒饵;投饵结束后立即用肥皂或偏碱性水洗手,清洁暴露皮肤。 ③中毒处理:若有人畜中毒必须立即就医。 ④禁牧:在投放雷公藤甲素颗粒剂毒饵区域的路口、牧道处悬挂禁牧标牌,每次投放后公示禁牧15d,确保人畜的安全。 7)鼠尸处理:将死于洞口之外的害鼠集中,及时作深埋处理,埋深不小于1m(防止食肉类动物将其挖出),并撒施石灰消毒,掩埋后进行植被恢复。掩埋地点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处理鼠尸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人体直接接触。 3.虫害防控技术要求 本项目通过优选,选择1.3%苦参碱作为虫害治理的杀虫剂,每亩用量为30g,具体实施过程及要求如下: 1)前期准备:大面积防鼠前必须做好运输及防虫机具的检查与维护工作。 2)药物配制:1.3%苦参碱,即1kg原药兑水500kg进行稀释。 3)施药方式:人工均匀喷雾。 4)喷药时间:喷药时间选择在草原毛虫、蝗虫三龄期,应避开雨天,选择在晴天与阴天喷药。 5)安全防护与器具消毒:在进行生物制剂治虫过程中,要做安全防护,戴好口罩、手套,事后洗手,对使用的器具消毒处理。 6)样方设置及检测:测定草原毛虫防治效果采用样方法,样方大小为1m2;测定草原蝗虫防治效果采用样框法,样框大小为1m3。须根据虫口密度高、中、低随机设置,一个样地应设置3个样方,以洒药48小时后,害虫死亡数测定灭效。 4.防治后管理 1)禁牧 防治地区要设立标志,按照《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农药安全使用规范》(DB51/T940-2009),本项目禁牧时间为14d。禁牧区域和禁牧期要公开公示,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禁牧期满后,由技术人员检查施药区域,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禁牧。 2)建立档案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记录表、技术报告、效果调查表、试验研究、工作总结、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照片、视频等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1,508,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旭、杨晓梅、顾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甘孜县甘孜镇格达弦子横街消防队旁
联系方式:0836-7523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1层1104号
联系方式:028-86696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梦涵
电话:028-86696639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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