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20: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陵城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已由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市百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LCGC-202400219
2.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内于集乡:汇丰北一路以南,圣源街以西,北至汇丰北一路,东至傅家庙村集体土地,南至德州弘达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宁津县双利建材设备有限公司、傅家庙村集体土地。
3.建设规模: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拟建设单层厂房2万平方米,多层厂房1.2万平米,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空间利用率。此外,项目规划建设6000平方米研发车间,以服务园区企业的研发需要。
4.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30日历天;(2)施工总周期: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3)运营管理期:运营期暂定为3年,自中标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之日起算。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权。
5.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EPC):陵城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勘察、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运营部分(O):项目正式开工后,中标人即开始负责陵城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的销售、招商、运营、管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确保项目开工后1年内园区房屋、厂房已出售率达到50%,二年内达到80%,三年内达到100%。同时,工程款付款条件,需达到双方工程建设的进度约定,并按照该进度下的实际销售回款,同步支付。如三年期满项目销售进度未能达到 100%,中标人应在期满后30 日内对未售部分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参照未售部分成本价、市场价协商执行。如中标人未按时购买,招标人有权将剩余工程款直接抵作房屋销售款,不足部分继续向中标人追偿,且在中标人未足额支付该款项前,招标人可暂不予办理交付手续。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15元/平方米;施工费: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2%;运营费:50元/平方米。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方、施工方、运营方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
6.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陵城区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lc/)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德州市陵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监督电话:0534-8327116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百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陵城区恒盛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2.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西进时代中心C座2004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668326988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服务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发布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