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义东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晓林15262327206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3
公告正文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服务项目

2、标书编号:ZJGJHY2018-G-004-02

3、项目采购预算:600万元/年

4、采购年限:3年

5、项目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社会化运作服务项目,采购年限为3年,采购预算为600万元/年。 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应满足张家港市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需求,各考试科目区域相对独立,科目一考试机位不少于50台,科目二每日考试能力不少于240人。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考试服务中心考试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中考试设施设备等资产由中标供应商投资建设并负责维护,设施设备资产所有权属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购买服务,并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运行监督及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定期结算服务费用。

考试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招聘并进行考核管理,考试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由中标供应商发放。公安交警业务部门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组织和管理。

项目服务考核,考试服务中心由采购人牵头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经公示确认后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12月31日,结算支付时间为考核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支付。

因考试项目、管理政策、服务涵盖等原因导致考试服务中心项目发生变动、运营成本相应增减或其他不确定事项的,由采购人牵头对考核内容进行微调,微调确定时间为每年一月份,以每年一次为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建设资金(600万元以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愿意购买原科目三考场的车辆及考试设备设施,以评估机构按现状评估价格购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8: 3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蒋桥村金茂水上物流园商务楼东向三层305

3、出售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投标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蒋桥村金茂水上物流园商务楼东向三层305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孙晓林联系电话:15262327206

2、采购人

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

联系人:赵义东 联系电话:15995992588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22日下午16:00前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在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3户名: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帐号:9550880204862000177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投标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及开标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2018年9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