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jt2023-027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573-87273181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73-87502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T2023-0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鹃湖公园、大脚板公园、九虎时代公园、海宁生态绿地公园、李善兰公园、梅园公园增加防灾避险设施,6个公园总改造面积约329562㎡,对海宁大道(金洪线-丰收大道)机非隔离带种植月季,种植长度约5公里,总改造面积约23539㎡。
2.2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09月30日前完工。
2.3 招标范围: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20日 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18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7273181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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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TJT2023-0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鹃湖公园、大脚板公园、九虎时代公园、海宁生态绿地公园、李善兰公园、梅园公园增加防灾避险设施,6个公园总改造面积约329562㎡,对海宁大道(金洪线-丰收大道)机非隔离带种植月季,种植长度约5公里,总改造面积约23539㎡。
2.2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09月30日前完工。
2.3 招标范围:海宁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20日 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18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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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727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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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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