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鼎城区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169.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鼎财采计[2024]000378
预算金额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生智0736-77017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炜0736-7700626
中标联系人粟绍勤
中标联系人胡超
中标联系人何亮
公告正文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的鼎城区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4-07-22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鼎城区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鼎财采计[2024]000378

委托代理编号:HNWD-CG-2024-010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详细

699000

2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详细

372000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2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7-22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1)

定标时间:2024-07-22 16:15

四、磋商情况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报价(元)

综合评分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政策支持原因

评审结果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常德市宏瑞奇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何亮

670000

95.33

 

 

 

1名

常德市鼎城区天水农机专业合作社

胡超

685800

82.44

 

 

 

2名

常德市新达农资服务有限公司

李仁祥

683500

56.13

 

 

 

3名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报价(元)

综合评分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政策支持原因

评审结果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常德市鼎城区农林乐农资经营部

粟绍勤

336000

96

 

 

 

1名

详细

常德市武陵丰泰农业物资经营中心

肖龙

358560

72.11

 

 

 

2名

详细

常德市兴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汤丽枝

350400

71.77

 

 

 

3名

详细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大写)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常德市宏瑞奇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670000

陆拾柒万元

何亮

鼎城区镇德桥镇刘家桥村十组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常德市鼎城区农林乐农资经营部

336000

叁拾叁万陆仟元

粟绍勤

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财富广场C1-12号门面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

成交供应商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常德市宏瑞奇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年

合格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常德市鼎城区农林乐农资经营部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详见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后三个日历日,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

合格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服务

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侯湘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毛海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李生智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包名:水稻测土配方专用肥

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侯湘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毛海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李生智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100万以内按1.2%,100万-500万按1.1%收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址:常德市紫菱路1099号

联系人:阮华全

联系电话:0736-77017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炜

联系电话:0736-7700626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滨湖社区武陵大道(浙商广场1幢11楼1109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