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c00236
预算金额96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训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2341660583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8
公告正文
璧山区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二期(20C0023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项目概况:
“璧山区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236
项目名称:璧山区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90,071.75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璧山区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按照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和璧山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以“隐患监测自动化、风险评估动态化、安全监管综合化”为方向,形成用“数据预知预警、数据研判评估、数据辅助决策、数据改革创新”的消防大数据工作新格局,本次建设璧山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覆盖璧山区主城核心区域,共涉及260栋楼宇、130家重点单位,响应重庆消防救援总队《重庆消防物联网信息传输设备网络通信协议》、《重庆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终端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的政策要求,通过安装应用物联网设备,搭建安全管理系统,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CMMI5资质证书;
2、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经办人:周训诚
采购人电话:1899616361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金剑路490号
联系方式:18996163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训诚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96163613
九、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二期招标文件(定稿).doc
璧山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报价参考表.xls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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