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3、4号机组电除尘器阴极线更换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8.9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3、4号机组电除尘器阴极线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ZJTY-2023-07-27-012
公示期为: 2023年9月04日至2023年9月06日
标段(包):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3、4号机组电除尘器阴极线更换项目
1、候选人公示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否决依据:无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采购人: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注:报价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
报价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价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报价人、潜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采购或评议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商业秘密及报价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标段编号:ZJTY-2023-07-27-012
公示期为: 2023年9月04日至2023年9月06日
标段(包):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3、4号机组电除尘器阴极线更换项目
1、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一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陈严勇 | 2189696.0元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1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陈严勇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明细 |
1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4、否决依据:无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采购人: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注:报价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
报价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价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报价人、潜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采购或评议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商业秘密及报价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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