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ccwz00307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传春0551-66709856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飞0551-627219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异常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吴山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功能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13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30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00307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吴山镇车左路与杨庙路交叉口东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1栋综合楼、1栋冷库、3栋生产厂房以及2个门卫室,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845.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386.9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8.78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756.16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50米。1#冷库建筑面积约6705.2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12.92米,采用门式刚架结构。2#厂房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55米,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约569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8.78平方米(地下室功能为消防水池及泵房)。3#厂房、4#厂房均设计为地上1层、局部3层车间,设有2跨40吨行车,建筑面积均为4587.0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5.05米,采用钢结构。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等单体建筑的土建、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0672.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主要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清单造价编制的内审、前期报建手续办理、土方、基础工程、土建、装修、设备安装、材料采购安装、 强弱电及道排、景观绿化、智能化以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初审、工程备案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9楼

编:231131

联系人:黄传春

话:0551-6670985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编:231131

联系人:方飞

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17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7588001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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