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国企采购”按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
16
日
14
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ZCH-2023-0011
项目名称: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磋商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名称
|
数量
|
包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A
|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1宗
|
600000
.00
|
600000
.00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报价供应商
为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单位且咨询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02
月
03
日17时00分
至2023年02月
10
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国企采购”按钮)获取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受理问题:系统登录、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国企技术支持QQ群(供应商):1146578397。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文件。参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02月
03
日18时00分
至2023年02月
16
日
14
时00分
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递交(网址:http://ggzyjy.weihai.cn/rushan/)。
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
16
日
14
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从南大门上三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供应商不得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乳山市城区街道北环路60号
联系方式:0631-6261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地址: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7号楼
联系方式:0631-665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业务室
电话:0631-665188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http://ggzyjy.weihai.cn/rusha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
02
月
03
日
- 附件: FZCH-2023-0011-招标文件V1.zip附件: FZCH-2023-0011-招标文件V1.zip
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FZCH-2023-0011
包段名称: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第A包,共1包)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代理机构: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编制时间:2023年02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磋商原则、程序与方法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采购公告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国企采购”按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H-2023-0011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报价供应商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单位且咨询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3日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国企采购”按钮)获取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受理问题:系统登录、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国企技术支持QQ群(供应商):1146578397。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文件。参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02月03日18时00分至2023年02月16日14时00分
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递交(网址:http://ggzyjy.weihai.cn/rushan/)。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从南大门上三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供应商不得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乳山市城区街道北环路60号
联系方式:0631-6261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地址:乳山市深圳路久久发7号楼
联系方式:0631-665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业务室
电话:0631-665188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http://ggzyjy.weihai.cn/rusha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
响应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响应)须知的汇总和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采购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结合《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接受本竞争磋商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竞争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以书面解释为准。
1.3本竞争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报价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2.7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
2.8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资金来源
3.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4.相关要求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4.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4.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磋商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4.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磋商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4.2.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4.3供应商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5.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确定原则为: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
6.电子报价特别提示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http://ggzyjy.weihai.cn/rushan/),点击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进入“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首次注册供应商应及时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申请办理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本项目必须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文件下载和网上报价,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
网上报价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10(2)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0(4)PDF软件推荐:AdobeReader。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报价,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国企采购专区-《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视频教程》,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5/20200902/98115c60-a132-4b41-b609-6b7c08ad502b.html、响应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8769124292;0631-5307028;平台QQ服务群:1146578397。
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报价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数据文件(excel格式)必须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压缩包内的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且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电子报价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报价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电子报价文件必需有电子签章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签名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报价文件的电子签章要求:在生成电子报价文件pdf格式时,都必须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签章时需要将电子签章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
报价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报价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报价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磋商文件
7.竞争磋商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7.1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7.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
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
7.4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响应须知前附表为准;响应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7.5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7.6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7.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竞争磋商文件的澄清
8.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应在有效期内按响应须知前附表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对磋商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
9.竞争磋商文件的修改
9.1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9.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乳山市)”,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变更的,供应商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响应文件);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采购人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编制)。第一阶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由资质、技术及商务和报价四部分组成。第二阶段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0.1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响应文件或与响应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10.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磋商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
10.5供应商按照竞争磋商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响应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6供应商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10.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供应商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响应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10.8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10.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的原因,且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响应文件及资料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11.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从所报项目的竞争磋商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
11.2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
11.3供应商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与确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导致其响应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个包段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
1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2)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3)报价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②报价单位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单位且咨询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若响应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拟);近期的完税凭证及交纳社保资金凭证的扫描件;
⑥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定);
⑦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及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截图;
⑧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
B.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⑩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有关资质资格文件;
⑪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签章。
(5)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标的的合格性、技术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等
(7)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12.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供应商须从本项目磋商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报价。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13.报价
13.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或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3.3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
13.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2)供应商应对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响应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人工费、设备费、专家论证费用、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他附带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中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合价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
(5)本次采购项目质保期见响应须知前附表或第3章。采购文件无特殊要求的,质保期大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报价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6)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3.5《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响应)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数据文件的“需求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若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是指报价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负偏离”是指报价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
(6)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13.6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4.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磋商方案。
15.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16.关于分包
供应商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现场踏勘
17.1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若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当按时前往。
17.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负责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7.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
18.报价的有效期
18.1报价应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18.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0.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响应文件(pdf格式)1份(第一册):
20.1.1供应商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响应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2供应商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响应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响应文件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响应文件。
20.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20.1.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章的,在word编制时可将被授权人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响应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20.1.5可使用平台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
20.1.6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电子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
20.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20.2.1供应商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报价。
20.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20.2.3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第一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1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的“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电子签章,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21.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不收取资质证明文件原件。
22.磋商截止期
本次磋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期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3.迟交的响应文件
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无法接收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24.演示/样品递交
24.1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供应商可以到现场演示,也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审专家进行远程演示。
24.2若服务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磋商文件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上传到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5.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磋商截止期之前撤回其响应。
25.3从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解密与磋商
26.响应文件解密
2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解密。
26.2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解密。拟到现场参与解密、磋商等环节的供应商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解密、磋商等操作。拟不到现场参与解密、磋商等环节的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解密、磋商等各项操作。
26.3供应商代表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除因应急情况外,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26.4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6.5供应商代表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6.6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负责从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到确定成交结果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6.7报价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分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6.8对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公开报价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公开报价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
26.9唱价:停止解密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提取的各供应商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唱价,唱价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投标(报价)一览表。参加现场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报价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报价过程,查看报价结果并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供应商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供应商可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中的“看直播”功能参与开标(报价)程序。
26.10应急报价程序
电子报价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报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后可启动应急报价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报价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报价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报价的可暂停报价;
(2)对已在系统中报价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报价。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供应商,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报价的供应商,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同时报价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审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6.11应急报价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rsfzch@126.com
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响应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响应文件与网上最终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
26.11启动电子邮件报价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报价程序;
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响应文件(在非应急报价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响应文件,并邮件回复各供应商。
27.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
27.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评审专家(技术、法律等方面)3人以上单人组成,其中磋商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的专家应当依法从阳光国企采购主管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经同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7.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竞争磋商项目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27.3磋商小组成员职责:
(1)评审前,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供应商及其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竞争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磋商小组集体起草的评审报告上签字;
(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
(6)配合主管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7)向主管部门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7.4磋商小组集体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必要时,向供应商解释评审结果;
(5)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
(1)核对磋商小组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磋商小组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小组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7)核对评审结果,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7.6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7.7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7.8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7.9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7.10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报价、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8.磋商步骤
28.1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磋商文件规定在采购项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响应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资格性审查条件。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供应商和响应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8.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其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响应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
28.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不到现场的供应商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审专家进行远程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和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8.4经磋商小组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分。
29.响应文件的澄清
29.1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标,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供应商,经磋商小组确认可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9.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响应文件的评价
30.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30.2响应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0.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0.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废标条款
在竞争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适合竞争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2.保密要求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成交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成交公告期限;
(6)评审专家名单;
(7)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
(8)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八、质疑
33.质疑
3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3.2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有疑问的,应在采购需求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3.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33.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7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8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方式见响应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33.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2)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3)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4)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33.10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给以相应处罚。
九、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理部门投诉。
十、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响应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的,按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列入信用黑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35.廉洁自律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响应须知前附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6.1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FZCH-2023-0011
项目概况说明:本项目位于威海市乳山市乳山湾和白沙口潟湖,修复海域面积1303ha,主要修复内容为互花米草治理、盐沼湿地修复、退养还湿、海草床修复、岸线修复和底栖生物修复等。按照国家申报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材料编制工作,协助业主完成实施方案申报及评审工作。
二、采购目标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交《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主要工作内容
对乳山市海岸线受损严重乳山湾和白沙口潟湖编制系统修复实施方案。要求在现场探勘及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识别修复区存在生态问题,根据已存在问题提出修复措施并评价修复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依据修复措施的适宜性。提出修复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修复项目的进度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
按申报文件要求,协助完成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及除实施方案以外其他申报材料的准备。参加各阶段专家评审会,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实施方案。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预算金额为600000.00元。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包段采用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标的物如下,供应商需逐项进行报价: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2)行业标准:按照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3)地方标准:按照地方最新标准执行
4)其他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要求:无
3)交付期
申报截止日前
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50%,第二年付剩余的50%。
三、技术要求
1、符合《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76号),《山东省贯彻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财资环〔202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符合《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T/CAOE20-2020等标准化文件要求。
3、实施方案编制深度要求达到工可深度,保证相关内容通过各级专家评审。
四、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乳山市城区街道北环路60号
联系人:姜登乐
联系电话:0631-6261336
第四章磋商原则、程序和方法
一、评审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报价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审意见和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报价供应商的各项指标。
二、评审程序
(一)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3.属于无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响应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采购代理将通知报价供应商,并说明无效报价理由。属于有效响应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此的询标和澄清。
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有效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供应商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供应商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磋商、优化方案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2)最终报价是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细则:
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第一册)
采购项目: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编号:FZCH-2023-0011
所投包号:A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报价承诺函
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我方根据项目编号为FZCH-2023-0011名称为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磋商文件的要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各项规定。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服务,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同意90天的报价有效期,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愿意遵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若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
4.我方同意最低价是成交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如果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
(3)我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全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6.所有有关本报价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邮政编码:
地址:联系人: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报价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乳山市方正房地产测绘中心: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FZCH-2023-0011号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采购合同。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近期的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扫描件
(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报价供应商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失信查询
(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及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