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监理服务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淮管(发改)审发【2023】70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丹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的淮管(发改)审发【202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2 工程规模:主要在经开区约50个居民小区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改造管道长约50km,根据需要建设泵站;对南京路、合肥路、青岛路、深圳东路、大连路等道路雨水管道实施改造,改造管道长约20km;建设防汛排涝监控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以设计标段和施工标段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设计标段和施工标段两阶段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疏通清淤检测管理、设计管理;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农民工考勤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
2.4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约600日历天(与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同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300 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2亿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道路(含排水管网)监理。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的规定。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少于2名,机电安装专业不少于1名,给排水专业不少于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除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工程所涉及施工的实际情况,要求监理员不少于4名,须提供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员证。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且须满足《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要求以及满足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嵌入式监督系统平台对于监理人员的考勤要求。
3.7授权委托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3.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0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1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1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2月 7 日至2024年 3 月 7 日。
5.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王主任、孙主任
电话:0517-83709980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张丹丹
电话:0517-80528106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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