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成交公告
金额
49.7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0556-np(招标文件编号:2022-0556-np)
二、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海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科技楼6楼
中标(成交)金额:49.7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海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 基于原有系统实现的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业务流程,在审计作业系统的工作基础上,通过设立预警规则、预警指标和获取预警信息,及时反映总预算、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问题的自动捕捉,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程序处理问题。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项目实施及验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智燕、张蓉、王琳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1.5%*0.8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地址:周祝公路279号
联系方式:来老师 65883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联系方式:沈娴钰 63820186*8112或totosaltfish@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娴钰
电 话: 63820186*81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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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 13:0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丁智燕、张蓉、王琳旭 | ||
总成交金额 | ¥49.7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娴钰 | ||
项目联系电话 | 63820186*8112 | ||
采购单位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祝公路2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来老师 658836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娴钰 63820186*8112或totosaltfish@126.com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审计预警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审计预警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 ||
附件2 | 63940f21b4bc66c064987dc179f1b61.jpg63940f21b4bc66c064987dc179f1b61.jpg |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2022-0556-np)
采购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0二二年十一月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委托,对上海健康
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
价和磋商。
1、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其他:
(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
总公司授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3、磋商领取方式
3.1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9:30至16:00。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一经售出的文件恕不退还。
3.3发售磋商文件地点:无接触报名
3.4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教建咨询”或谷歌浏览器登陆页面
“https://zb.secm.com.cn/#/s/apply/search”进行供应商及法人认证通过后登陆报
名。报名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
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付费成功后
招标文件会快递至报名提交信息中的邮寄地址。
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须为投标文件
经盖章的正本扫描件,光盘或U盘,不退还)。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1日9:30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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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2022年11月21日9:30
7、磋商地点: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联系人:来老师
联系电话:6588357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邮编:200233
联系人:沈娴钰
电话:63820185*8112
电子邮箱:totosaltfish@126.com(疫情期间,如有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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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
2.2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将在学校前期已经完成建设投入使用的《审计信息化平
台》的工作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更高要求的数据集成抓取并以审计视角建立规
则库自动监管。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下,本项目将基于原有系统实现的经
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业务流程,在审计作业系统的工作基础
上,通过设立预警规则、预警指标和获取预警信息,及时反映总预算、部门预算执行
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问题的自动捕捉,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程序处理问题。
本项目建设的审计预警工作平台讲主要通过为制定预警规则,根据预警级别,形成预
警模型,实现智能预警的过程与结果数据推送和数据分析。从而进一步加强上海健康
医学院附属卫校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架构,提升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全
面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项目实施及验收。
2.4项目预算:51.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4、竞争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性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性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
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磋商文件的组成
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
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请在1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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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saltfish@126.com)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
达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二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报价表及报价明细
(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6)投标人情况简介;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9)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提供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承诺;
(12)投标承诺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供应商承诺函;
(13)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技术部分
(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
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按
照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均有第二次报价的机会),初次报价不予公开。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当密封,成为一份响应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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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的提交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六、磋商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招标人及有关方面的专
家等三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
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还将恪守以下原则:
a、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竞标人的磋商响
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
依据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b、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
审。
c、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
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d、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e、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竞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
的优劣对竞标人进行评审。
2、实质性响应审查
响应文件中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则该磋商响应文件
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3、磋商与澄清
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阅,拟定磋商大纲,然后与有效的竞标人
逐一磋商。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提出问题,竞标人首先做出口头解答,然后形成书面文
字,经授权代表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磋商小组。
全部磋商结束后,给予竞标人二次报价的机会,作为最终报价。磋商文件的评审中
磋商报价的评审以第二次报价为准。
磋商结束后,当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仍然可以对竞标人磋商文件或磋商承诺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充。竞标人应对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该书面的澄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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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或补充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综合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小组对合格竞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
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评分办法: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商务得分 | 20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低于最高限价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商务报价(总报价)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价。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后的商务报价的平均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低于最高限价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商务报价(总报价)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价。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后的商务报价的平均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视为废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低于最高限价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的商务报价(总报价)为各投标单位的评审价。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后的商务报价的平均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整体设计方案 | 20 | 全面细致的整体方案设计,响应文件中有清晰生动的功能和性能展示、功能点设计界面展示,需求现状分析,是否满足与学校原有的系统及各类信息化平台有有效的对接,解决思路、建设目标、架构设计等先进、可行,满足业主方实际需求来综合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得1-6分。 | ||
服务方案 | 45 | 技术功能需求 | 10 | 报价人对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理解与项目功能需求之间的符合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分;满足性好的为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 |
服务方案 | 45 | 项目实施方案 | 15 | 项目进度安排计划、项目实施阶段划分、项目任务分解方案、进度表及与设计方案之间结合的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及可可操作性优秀的得11-15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得1-6分。 |
售后服务 | 10 | 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 | 10 |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如:产品免费维修年限,产品故障响应时间等);售后维护力量;培训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外运行、维修、维护的可靠、便捷程度等情况,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级次。优秀:售后服务体系完全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各项资质要求、技术能力优于招标要求,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7-10分);良好:实质性目标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6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指标低于招标要求(1-3分)。如投标方此项未做说明或质保期低于招标要求得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 10 | 项目负责人 | 5 | 以项目负责人资历、从业年限、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项目负责人资历、从业年限、业绩优于招标要求,有其独特的能力为优;负责人的资历、从业年限、业绩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良;负责人的资历、从业年限、业绩基本满足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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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文件要求;部分指标低于招标要求为一般优秀的5-4分,良好的3-2分,一般的1-0分 | ||||
项目组成员 | 5 | 以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专业、资历、从业年限、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专业、资历、从业年限、业绩优于招标要求,有其独特的能力为优;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专业、资历、从业年限、业绩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良;项目团队人员配置、专业、资历、从业年限、业绩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指标低于招标要求为一般优秀的5-4分,良好的3-2分,一般的1-0分 | ||
企业履约能力 | 15 | 相关业绩 | 9 | 根据报价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进行评分(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业绩加3分,最高得9分。 |
企业履约能力评分细则注解: | 15注1:在评分细则内,根据评分内容,酌情打分;评分内容如为缺项,则以“0”分计取。 | 企业资质 | 6 | 根据报价人公司规模、所获得荣誉、认证、雇员的专业技术等情况综合评分。优秀的6-5分,良好的4-3分,一般的2-1分 |
七、磋商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0.8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元
按5000元计取)
磋商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交纳:在签约前按上述规定,向磋商代理单位直接交纳
磋商代理服务费。需用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款。
3、成交供应商交付代理服务费后,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
帐户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中山北路支行
帐号:31006670001801001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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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和社会投入的办学经费日益增加,高校经
济活动的增多,更加突出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现代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已广
泛应用在高校的教学、科研等领域,这也为高校内部审计提供了新的环境、技术与方法。随着校园
信息化的发展及审计工作重要性的提升,高校内部审计从传统的手工审计方式向现代化审计方式转
变,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逐步引入信息化的技术手段,高校各级领导不仅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进
行,而且注重改善技术手段,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审计按时间维度分类,分为事前审计、事中
审计、事后审计,然而,显示中大多数审计都发生在经济行为结束之后,为了高校管理的合规,避
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财务风险与问题,需要通过本项目为审计部门提供审计预警的信息化
技术手段。
审计预警指通过对高校日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持续的监控,以防范高校发生财务风险,最终为
了满足高校合规管理的一种监控和防范机制。高校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审计预警机制,提前发现高
校管理与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潜在风险,并及时反馈到高校决策层,有利于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高校正常经营。
二、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将在学校前期已经完成建设投入使用的《审计信息化平台》的工作基础上进行升
级改造,满足更高要求的数据集成抓取并以审计视角建立规则库自动监管。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
工作原则下,本项目将基于原有系统实现的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业务流
程,在审计作业系统的工作基础上,通过设立预警规则、预警指标和获取预警信息,及时反映总预
算、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问题的自动捕捉,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程序处理问题。
本项目建设的审计预警工作平台讲主要通过为制定预警规则,根据预警级别,形成预警模型,
实现智能预警的过程与结果数据推送和数据分析。从而进一步加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审计管
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架构,提升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全面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
三、项目业务要求
序号 | 模块名称 | 功能描述 |
1 | 数据接入-重大决策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重大决策预警结果数据,展示重大决策预警结果:应通过未通过三重一大实施决策、三重一大未能得以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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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接入-预算管理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预算管理预警结果数据,展示预算管理预警结果:各项目从预算下拨到执行完成各节点执行时间、项目总预算执行率等。 |
3 | 数据接入-财务收支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财务收支预警结果数据,展示财务收支预警结果:收入未应收尽收情况、年度应缴未缴财政款、支出不符合学校报销规则等情况。 |
4 | 数据接入-资产管理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资产管理预警结果数据,展示资产管理预警结果:未验收资产情况、未入库资产情况、资产闲置情况、未处置资产情况等。 |
5 | 数据接入-合同管理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合同管理预警结果数据,展示合同管理预警结果:应签未签合同、倒签合同、存在合同执行及变更风险情况等。 |
6 | 数据接入-采购管理模块 | 从审计预警系统接入采购管理预警结果数据,展示采购管理预警结果:供应商关联交易情况、拆标风险、资金流向风险等。 |
7 | 内部审计管理模块 | 分析审计作业系统各类审计项目运行情况,建立内部审计预警规则和预警结果统计 |
8 | 工程审计管理模块 | 工程审计管理模块,包括工程审计项目管理,工程审计需填报的相关表单和资料上传 |
9 | 新建-工程审计评分模块 | 工程审计管理评价模块,设置评分规则,对工程审计项目中各类表单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10 | 审计报告编辑模块 | 支持在线引用审计查询数据和审计预警数据编写审计报告,并可以在审计报告中穿透查询被引用的数据明细情况。 |
四、项目技术要求
5.1对系统开发与运行平台的要求
软件均需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系统架构,基于Web技术开发,用户登录系统进行网
上操作,无需其他软件,采用浏览器即可使用。
5.2系统集成的要求
软件需要满足与用户方的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集成的要求。
软件需要满足与原有审计管理平台集成对接的要求。
软件需要满足通过信息中心与学校现有的财务、人事、资产、采购、OA审批工作流,以及学校
门户系统集成并采集业务数据的集成接口与软件功能实现。
软件需要满足与学校数据中心集成,提供审计相关数据向数据中心集成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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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
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
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各投标企业自查。
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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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承诺
我公司参加贵校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
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后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截图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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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服务采购合同
(仅作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
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金额为元,与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
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期限:
4、交付地点:
5、付款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二、合同条款
1、权利瑕疵担保
1.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1.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1.3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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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
2.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定,甲乙双方均有保密
义务
3.服务质量标准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甲方的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之有关规定。
3.3(如有额外需求,可增加部分条款)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3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
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5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
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
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6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资质证书
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
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文件等。
4.7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承担责任并应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以下情况除
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赔偿;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
方不得复印、遗失、扫描、传真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
有甲方和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有关的一切
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9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
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
任。
4.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
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
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行为。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
质量。
5.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3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
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
,31
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4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
员的要求。
5.5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
相关资料,所具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6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
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6、服务费用的支付: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应根据合同的规定通过验收,并向甲方
提供合同规定的所有资料以及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相关款项。
7、违约责任
7.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的0.5%。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
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7.3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7.4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
经甲方同意的,将按违约处理。
8、特别约定:招投标文件(采购询价、比价确定表)等采购相关资料均属于合同附
件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
11、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
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32
第五章★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
V2.2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
(3)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
2、投标保证金咨询
(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前台处
(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9:30时~11:30时和13:30时~
16:30时)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8*8011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2022-0556-np
(2)本投标保证金:1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
效的票函。
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函的格式
,33
应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
否则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详见附件)。
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期的3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3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
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
额等信息。
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
用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
行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
要求处理。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有)
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
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
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章)的合
同扫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
(2)未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工作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
(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
(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
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对采用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
6、其他
(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
任何责任。
(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
,34
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
不足时,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附件一: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
(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
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
金提交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
有效。
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
,36
附件二:
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
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____[合
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名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称“招标代
理”)支付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书;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
(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代理的数
额,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代理证
实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证人:(签字盖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7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的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审计预警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海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
3.397万元,资产总额为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海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别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
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
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
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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