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2)工程建设规模: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所属车辆段以及承包商场地。
(4)工程建设工期:2025年至2027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7)各标段招标控制价:49591384.12元(含税金额)。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
(10)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车辆整车制造项目业绩,并提供轨道交通车辆整车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以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1)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2)单独承包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以及分包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11月9日至2024 年11月15 日23时59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 年11月1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在 城轨采购网 进行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陆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交易平台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②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4 年12月3日9时00分至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注:递交投标文件指投标人将经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 其他
10.1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城轨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10.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自招标文件开始下载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的所需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所需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0.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 系 人:020-8315406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电 话: 020-8315439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电 话:020-83106786
12.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
附件一:
注:以公告时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适用);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如适用);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如适用);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如适用);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如适用);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如适用);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适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使用在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的材料及备件均从合法渠道采购所得且质量合格。基于以上承诺,我公司保证贵司不因上述问题而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如因此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则在接到贵司通知后,我公司将配合贵公司积极应对,相关费用及赔偿(如有)由我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2)工程建设规模: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所属车辆段以及承包商场地。
(4)工程建设工期:2025年至2027年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对广州地铁三号线B1型车开展电气系统维修(5列车牵引系统/辅助系统/列车控制及诊断系统更新替换、20列车空调控制装置更新替换、20列车C-C车连挂电气钩改造;增加车载数据监测及传输等智能运维设备;风源系统维护)、车体内外表面修复。
(7)各标段招标控制价:49591384.12元(含税金额)。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
(10)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轨道交通车辆整车制造项目业绩,并提供轨道交通车辆整车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以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1)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2)单独承包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以及分包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或业主评价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11月9日至2024 年11月15 日23时59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 年11月1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在 城轨采购网 进行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陆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交易平台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②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4 年12月3日9时00分至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注:递交投标文件指投标人将经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3日9时30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 其他
10.1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城轨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10.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自招标文件开始下载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的所需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所需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0.3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 系 人:020-8315406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电 话: 020-8315439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电 话:020-83106786
12. 附件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6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 |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2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6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18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22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3 |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4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
25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 |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8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9 |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0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1 |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2 | 福建峥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3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4 |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5 | 广东青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6 |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
37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
38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
39 | 项目经理程涛(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4914) |
40 | 总监理工程师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3932) |
41 | 项目经理张海飞(注册编号:粤:144141527527) |
42 | 总监理工程师王革(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1006778) |
注:以公告时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适用);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如适用);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如适用);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如适用);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如适用);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如适用);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适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使用在B1型车电气系统更新替换项目的材料及备件均从合法渠道采购所得且质量合格。基于以上承诺,我公司保证贵司不因上述问题而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如因此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则在接到贵司通知后,我公司将配合贵公司积极应对,相关费用及赔偿(如有)由我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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