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内部决策批准建设,并在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了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编制完成并经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备案。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在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帮扶项目新建光伏发电系统,系统安装于康仙庄产业园帮扶项目厂房及办公楼屋顶,园区现有4台800KVA变压器,1台1600KVA变压器,分布在产业园区内,光伏组件面积约为12941.28m2,为园区提供绿色能源供应。
新建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87274MWp,电池组件采用 580Wp电池组件,共11个太阳电池子方阵系统,组件数量为4953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案,就近接入园区变压器的低压侧。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准备、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施工、试运行及相关并网施工工作、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等全过程的工作,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资格: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廊坊市霸州市G112(京环线)2017号 |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050000 |
联 系 人:何涛 |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
电 话:13730098280 |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
传 真:/ | 传 真:0311-66726361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均为五级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装机容量不小于2.8MW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的工作内容)或单独施工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光伏发电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装机容量不小于2.8MW的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项目经理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的工作内容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工作中担任的职务)或单独施工业绩。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规则与程序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活动由招标人主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随机抽取结果后的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随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系数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
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还应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值
评标基准价系数K值的取值范围为1.00、0.995、0.99、0.985、0.98,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抽到几号将使用其对应的K值。
1号球代表K值为1.00;2号球代表K值为0.995;3号球代表K值为0.99;4号球代表K值为0.985;5号球代表K值为0.98。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三、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工期、项目经理;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2,n2=2; 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3,n2=3; 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0家时,n1=4,n2=4; 4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0家时,n1=5,n2=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0家时,n1=6,n2=6;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方法二: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系数K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评标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P。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为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5.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8.1 | 评标 结果 |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