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定点回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41.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交比选处置-2023-00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定点回收服务
3.采购方式:比选
4.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4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河南省乾兑实业有限公司
2.成交总报价:2841元
3.成交内容:
(1)服务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后次日起算,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一年);
(2)废旧物资回收范围:资产原值单价在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万以下的废旧资产(不包括公务用车、危险废物、涉密设备等);
(3)服务形式:上门回收物资、依法报废处置,出具残值清单、向采购人上缴残值;
(4)上门服务地点:高速总队直属各单位,包括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等地十个直属支队及机关各科室。
三、采购小组人员名单:彭飞、李建康、刘向前
四、监督代表人员名单:吴昊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高速交警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50011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 间:2023年4月13日
1.采购项目编号:高交比选处置-2023-00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定点回收服务
3.采购方式:比选
4.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4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河南省乾兑实业有限公司
2.成交总报价:2841元
3.成交内容:
(1)服务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后次日起算,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一年);
(2)废旧物资回收范围:资产原值单价在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万以下的废旧资产(不包括公务用车、危险废物、涉密设备等);
(3)服务形式:上门回收物资、依法报废处置,出具残值清单、向采购人上缴残值;
(4)上门服务地点:高速总队直属各单位,包括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等地十个直属支队及机关各科室。
三、采购小组人员名单:彭飞、李建康、刘向前
四、监督代表人员名单:吴昊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高速交警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50011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 间: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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