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某数据服务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5-244124060718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招标联系人邢工022-275310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玮022-272301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某数据服务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44124060718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某数据服务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 (财库[2020]46 号)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6)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 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 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和社会保险的的凭据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④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1年1月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方式:发售方式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titc.com.cn/)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投标人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7110发售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发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或将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至我公司(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汇款后须将如下报名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titc06@163.com):电汇底单、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代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7110。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增1号
联系方式:邢工 022-2753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联系方式:崔玮、田赛超、王宇婳022-2723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玮、田赛超、王宇婳
电 话: 022-27230193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某数据服务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44124060718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某数据服务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标的)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1 | 1-1 | 云高仪 | 5 | 台 | 17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付 |
1-2 | 能见度仪 | 5 | 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付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 (财库[2020]46 号)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6)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 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 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和社会保险的的凭据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④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1年1月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方式:发售方式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titc.com.cn/)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投标人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7110发售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发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或将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至我公司(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汇款后须将如下报名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titc06@163.com):电汇底单、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代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7110。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增1号
联系方式:邢工 022-2753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联系方式:崔玮、田赛超、王宇婳022-2723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玮、田赛超、王宇婳
电 话: 022-2723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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