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06-04a-2023-d-e03726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君莉189694554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2-06-04A-2023-D-E0372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本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拟计划采购1家单位,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工程
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建设,包含工程数字化交付平台(信息管理、计划进度管理、数字化
交付标准与功能、工程文档管理、可视化展示等)、智能工地(现场组网、视频监控、人员
出入管理、人员行为分析、可视化监控)、全站物联网关采集系统、站场运营管理数字化交
付系统、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若为联合体,即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
1.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
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1.4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
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若为联合
体,牵头单位须满足此资格要求);
2.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CMMI3及以上。
1.5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项目
经理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国际
认证的PMP证书或者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为准),需
提供项目经理2022年3月截至开标时间前任意6个月社保。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视为一个投
标人,需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其中联合体牵
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
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提供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
人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扫描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
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慈溪深燃天
然气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口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
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
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到2023年05月08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建造与运营数字化交付项目,招标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编号 02-06-04A-2023-D-E03726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
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
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拟计划采购1家单位,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慈溪海川天然气合建站工程建造与运营
数字化交付建设,包含工程数字化交付平台(信息管理、计划进度管理、数字化交付标准与
功能、工程文档管理、可视化展示等)、智能工地(现场组网、视频监控、人员出入管理、
人员行为分析、可视化监控)、全站物联网关采集系统、站场运营管理数字化交付系统、辅
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采购预算:300万元。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建设期限:工程进展分四个阶段,建设期限6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
2.4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不划分标包。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
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若为联合体,即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
3.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
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3.4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
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若为联合
体,牵头单位须满足此资格要求);
2.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CMMI3及以上。
3.5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项目
经理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或国际
认证的PMP证书或者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为准),需
提供项目经理2022年3月截至开标时间前任意6个月社保。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视为一个投
标人,需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其中联合体牵
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
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提供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
人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扫描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
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慈溪深燃天
然气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
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
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获取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
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
(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注意:“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支付成功后需将汇款底单、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授权书等资料的扫
描件一并发送至18969455433@139.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8日10时00
分,地点为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
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szgas.com.cn/)和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 5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1:刘君莉 手机:18969455433 电子邮件:18969455433@139.com
项目联系人2:夏科光 手机:13685807232 电子邮件:13685807232@139.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03726
招标师:罗仲夏、盛菲、陈勇刚、徐茂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7675485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1-1512
联系人: 刘君莉
电 话: 18969455433
电子邮件:18969455433@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亏以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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