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2sclt202311fw0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元自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永润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元市全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2SCLT202311FW01~03、X2SCLT202311FW05~07
各相关投标人: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详见附件一)。
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 工期/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FW | 1 | X2SCLT202311FW01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老城片区、南河片区、朝天片区等2024年日常辅助服务 | 四川永润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1893.49800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 一名 |
2 | FW | 2 | X2SCLT202311FW02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苍溪、剑阁、昭化、青川、旺苍、本部及竹园培训中心2024年日常辅助服务 | 四川民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1 | 1833.79898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 一名 |
3 | FW | 3 | X2SCLT202311FW03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旺苍片区及输变电2024年日常辅助服务 | 该项目流标 | \ | \ | \ | \ | \ | \ | \ | \ | \ |
4 | FW | 5 | X2SCLT202311FW05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利州城区2024年餐饮服务 | 广元自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1 | 237.43750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 一名 |
5 | FW | 6 | X2SCLT202311FW06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利州城区2024年安保服务 | 广元市全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 | 147.78000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 一名 |
6 | FW | 7 | X2SCLT202311FW07 | 四川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昭化分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及检修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 | 四川民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1 | 586.149300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 一名 |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关于提出异议或投诉的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电话和邮箱(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028-68137502、277481907@qq.com
投诉电话:0839-3607633 传真:0839-36076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