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边山雅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10: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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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雨花区边山雅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雨发改投【202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雨花区边山雅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雨花区边山村,东临黎托路,西临京港澳高速,南临大丰墙路,北临规划路;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21亩,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约64.16亩,总建筑面积为165029平方米,配建农民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幼儿园、及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地下室、小区道路、公用工程、绿化、环保卫生等相关配套设施,容积率3.0,建筑密度≤24 %,绿地率≥40%,限高80米。总投资估算约9.65亿元,项目拟采用EPC方式进行建设。
2.4服务期限:1、勘察咨询 (1) 勘察工程工期要求:工期共计为 30 日历天,自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起算。以上工期包含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 (2) 其他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项目勘察建设时序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委托人批准计划落实。 2 设计咨询服务期: (1) 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总图)工期为 10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工期为 15 天(自总图方案审查通过之日起计算)。 (3) 初步设计阶段工期 30 天(自平面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之日起计算)。 (4)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工期,自主体施工图设计开始至施工图审查通过备案后 10 个工作日止。 3工程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直到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工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监理进场时间按照委托人书面确认进场通知的日期为起算日期,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工期的结束日期为五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时间,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两年。 4工程管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直到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原地貌测绘、施工勘察(超前钻)及探测、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本合同勘察具体布局及参数以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为准。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的编制(其他)√配合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其中初步设计应包含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深基坑除外)、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绿色建筑、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含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并符合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并满足EPC招标所需内容。 各阶段的设计成果需达到国家相关出图深度规范要求并得到政府批准,各阶段的咨询服务需满足项目发展过程要求,同时须委托人签字确认后,本阶段才算完成。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边山雅苑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及机电设备等)、园林景观(含照明)、人防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室外总图配套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委托方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设计、勘察及监理等项目管理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0年度)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5月04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49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注:证明材料: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1800 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兼任,需单独配备,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服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 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 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③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其他各专业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对应专业成员方委派。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4月08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5880290。
9. 其他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圭香路瑞景苑4号栋
联 系 人:徐女士、卞女士
电 话:0731-880911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马栏山社区旁
项目负责人:陈璐
电 话:1527487306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陈璐(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