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桃花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05 16:04:41 |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第1次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2】174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EEGZ00301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桃花镇
2.6 建设规模: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包含新增铺装改造提升部分(人行道板砖铺装、水泥路面拆除等);新增绿化改造提升部分;新增小品改造提升部分(树池篦子、铁塔基础帖花岗岩装饰);新增店招改造提升部分(禹洲天玺商业街店招改造)。
2.7 合同估算价:720万元
2.8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包含新增铺装改造提升部分(人行道板砖铺装、水泥路面拆除等);新增绿化改造提升部分;新增小品改造提升部分(树池篦子、铁塔基础帖花岗岩装饰);新增店招改造提升部分(禹洲天玺商业街店招改造)。
2.10 项目类别: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要求。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满足3.6项要求。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许磊
电 话:1885513341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51-68825072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电话:0551-68841335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
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2840066701628486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20000276887666600046346
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8425717445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第1次)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
原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第1次重新招标答疑2
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1.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使用评委打分监测系统的通知》要求,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修改如下: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业绩、奖项、荣誉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主要人员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履约信誉得分C;
(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其他商务因素得分D;
(5)按本章第2.2.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E;
(6)按本章第2.2.3(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能力得分F;
(7)按本章第2.2.3(7)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其他技术因素得分G。
3.2.2 得分计算的确定
(1)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3(1)目-本章第2.2.3(4)目属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投标人第2.2.3项第(1)目-第(4)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为A+B+C+D 。
(2)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
本章第2.2.3(5)目-本章第2.2.3(7)目属于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内容,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为E+F+G;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如下:
①首先,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偏差率
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纵向偏差率(该评委最高与次高技术打分的差值占该评委最高技术打分的百分比);
针对上述评委确定的最高技术打分的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技术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的横向偏差率(该投标人最高技术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投标人平均技术打分的百分比;出现同一评委不同投标人的最高技术打分相同时,分别计算确定);
当纵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20%,同时横向偏差率达到或超过15%时,该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打分同时出现上述情况时,纵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纵向偏差率最大的相同时,以横向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横向偏差率最大的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评委最高与次次高技术打分的偏差率,该偏差率最大的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偏差率计算(详见示例标示)。上述差值按绝对值计算;
示例:如某项目的投标单位共6家,共有5位评委参与评审,评委进行技术打分分值见下表,现列举其中1位评委相关计算,具体如下:
技术打分分值 |
||||||
评委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
投标单位1 |
28.0分 (最高分) |
30.0分 (最高分) |
22.0分 (最低分) |
25.0分 (最高分) |
20.0分 (最低分) |
|
投标单位2 |
28.0分 (最高分) |
28.0分 (次高分) |
28.0分 (最高分) |
24.0分 (次高分) |
22.0分 (次次高分) |
|
投标单位3 |
26.0分 (次高分) |
28.0分 (次高分) |
25.0分 (次高分) |
25.0分 (最高分) |
23.0分 (次高分) |
|
投标单位4 |
24.0 分 (次次高分) |
24.0 分 (次次高分) |
28.0 分 (最高分) |
23.0 分 (次次高分) |
20.0 分 (最低分) |
|
投标单位5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4.0分 (次次高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次次高分) |
|
投标单位6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22.0分 (最低分) |
30.0分 (最高分) |
|
列举评委1纵向偏差率计算 |
||||||
评委1的纵向偏差率 |
【(28.0-26.0)÷28.0】×100%=7.14% |
|||||
例举评委1横向偏差率计算 |
||||||
评委1的 横向偏差 |
对投标单位1计算横向偏差={28.0-[(30.0+22.0+25.0+20.0)÷4]}÷[(30.0+22.0+25.0+20.0)÷4]×100%={28.0-24.25}÷[24.25]×100%=15.46% |
|||||
对投标单位2计算横向偏差={28.0-[(28.0+28.0+24.0+22.0)÷4]}÷[(28.0+28.0+24.0+22.0)÷4]×100%={28.0-25.50}÷[25.50]×100%=9.80% |
②其次,根据评委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打分汇总(以下简称“技术打分”),计算打分差值
a.当未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根据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打分进行排序,计算该评委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
所有评委中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其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当出现技术打分差值最大的评委为 2名或以上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如次差值也相同时,则计算该情形的评委次次最高与最低技术打分的差值,次次差值最大的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依此类推。若最终仍然无法判断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1位该情形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
注:技术打分相同的,一并纳入同情形差值计算(详见示例标示)。
b.当出现上述①中评委的技术打分不纳入投标人得分计算的情形时,不再计算技术打分最大差值,直接进入下一步计算。
③再次,计算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依据上述①②的判断,按照剩余各评委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本章第2.2.3(5)目-本章第2.2.3(7)目)中对应的各评分(评审)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评分(评审)因素的得分;
投标人第2.2.3(5)目得分E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第2.2.3(6)目得分F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第2.2.3(7)目得分G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
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E+F+G。
(3)以上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委对技术打分在招标文件第2.2.3(5)目-第2.2.3(7)目规定评审总分的90%以上(含)、60%以下(含)的投标人,评委应提出充足的理由,该理由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确认后记入评标报告,否则该评委应当且仅就评分理由重新提出充足的理由。
3.2.4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得分=A+B+C+D+E+F+G。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许磊
电 话:18855133418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8825072
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6日
答疑2-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
原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第1次重新招标答疑1
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1.本项目付款方式更改为:
设计费:合同签订后,支付10%预付款。施工图纸通过审查合格后付至响应设计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检验合格后付至相应合同价款的100%。(备注:设计完成且领取审图合格证,在满24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设计费付至合同价的50%,若明确不再建设时支付合同价的60%,余款不再支付。)设计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设计单位。(已支付的设计费超出设计费结算审计价的,超出部分从工程费用结算价中扣除。)
工程款:合同签订后,支付10%预付款。根据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的90%。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再付至最终确认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待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备注:因勘察设计疏忽导致漏项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许磊
电 话:18855133418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8825072
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9日
答疑1-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pdf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
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9月22日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老镇政府综合楼303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1号
投标费率:百分之84.90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40日历日
项目经理:施亚丽
设计负责人:洪彭文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88551334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夏腾飞
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公示期: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41335【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3日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2AEEGZ00301
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EPC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84.90%
备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贾成俊,王正明,李全兴,侯振东,胡勇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7日
一、项目名称:延乔路周边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肥西县三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无
四、合同估算价:72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1.新增铺装改造提升部分(人行道板砖铺装、水泥路面拆除等);2.新增绿化改造提升部分;3.新增小品改造提升部分(树池篦子、铁塔基础帖花岗岩装饰);4.新增店招改造提升部分(禹洲天玺商业街店招改造)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07-08
八、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1-6875652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