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先生0515-882217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 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备〔2023〕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2706.67平方米合94.06亩,容积率暂定1.6,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3质量标准及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规定的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4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周期共60日,服务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完成方案深化和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设计)。
2.5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完成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包含方案调整(如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配合工作,并完成施工图审核合格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①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方案设计;
②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外总图、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如有)、公共部位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有)、地下人防及标识标牌、地下、地上交通设施、导视系统等设计;景观绿化、海绵城市(若有)、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路灯照明、公厕、垃圾收集等所有公建配套设计(包括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智能化设计);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若中标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另行专项设计,中标单位与另行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订立的合同协议前,必须将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的基本资料(设计资质、人员、业绩等)上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⑤其他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注:中标设计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本工程设计若有分包,中标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或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但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建设工程设计业绩,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2条款。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为鼓励投标人认真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对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候选人支付设计补偿费。具体方案补偿标准为:招标人对除中标人外,在评标环节设计方案得分排名第1名补偿 3 万元、第2名补偿 2 万元。招标人对所有的设计方案享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其设计成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设计任务书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设计方案部分: 55 分
投标报价部分: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评标按
投标函中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3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35 分)
信用实力
(4分)
1、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证书的加1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加1分。
3、企业同时具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1分。
4、提供企业资信等级为最高等级的证书(例:盐城企业最高等级为3A)加1分。
本项目加分以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证书要求均在有效期内。第4条除证书外还可另行提供其他能证明资信等级为最高级的辅证材料。本项最高得4分。
业绩、奖项
(14分)
1、除资格审查业绩外,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厂房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
2、2018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获得过建筑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含)及以上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注:1、业绩加分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业绩要求;2、同一业绩获多次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为准。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获奖证书与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4、本项最高得14分。
 
 
 
 
 
 
设计团队实力
(17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或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仅计取一次,最高得2分。
2、拟投入的设计项目组除项目负责人外设计组成人员中至少由5名设计人员组成,其中(1)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副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3分;(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副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3分;(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得2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副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3分;(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副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3分;(5)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得2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分,副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多得3分。
注:①上述加分项按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证书不能体现所学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②同一人员的不同专业证书不得重复加分
 
 
 
 
 
 
 
2.2.3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5分)
1、对项目的解读、设计构思(5分);
2、总平面布局(7分)
整体布局合理,合理利用空间,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足建筑使用功能;
3、建筑立面(5分)
建筑形体设计美观,尺度恰当,具有良好的室内外空间关系;
4、交通流线(5分)
对项目交通功能进行分析,合理组织建筑内外部交通流线;
5、功能布局(7分)
建筑内部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经济适用,满足招标要求以及实际使用要求。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顺畅,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不同功能区域设计细节到位;
6、方案可操作性(5分)
方案设计符合实际需求,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客观条件是否允许,是否便于操作;
7、投资估算分析(7分)
投资内容完整、全面、基本准确、经济、合理;
8、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5分);
9、本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7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的;
10、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2分)
 
注:本项得分为得分累加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评委认为确需低于该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的,需注明打分理由。
 
 
 
 
 
2.2.3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偏差率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2.2.3
(4)
其他评分标准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A座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92881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区范公路89#嘉元广场东区北幢17楼
联系人: 纪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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