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信息化及教学设备
AI录播系统
图书室管理系统
计算机教室设备
音乐教室设备
智慧黑板
电子班牌
校园广播系统
会议系统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600万元
招标公司
博乐市阳光瑞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宋卫东
招标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胡晨1869910929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6
公告正文
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冖标段)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瑞祥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精品 AI录播系统、图书室管理系统、计算机教室设备、音乐教室设备、智慧黑板、电子班牌、 校园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和质量保证等方而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境内生产厂家或其 产品代理商(经销商)。 3.若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本单位制造的产品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制造商声明书,其余产品须 具有相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 经销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 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 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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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 44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en )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入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本项目不允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 冂 10时30分到2024年07月01E|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持营业执照、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博乐市南 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州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建设项目己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博市发 改备(2023)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瑞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博乐市。 2.3招标内容与j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对博乐市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信息化及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的精品AI录播系统、图书室管理系统、计算机教室设备、音乐教室设备、智慧黑板、 电子班牌、校园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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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4计划交货周期 计划交货周期30凵历天,计划开始凵期2024年0722目,计划结束目期2024年08月20 日。投标人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节点,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及安装,满足工程实际需 要。 2.5本次共划分为!个合同段,设备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入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 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境内生产厂家 或其产品代理商(经销商)。 3.1.2若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本单位制造的产品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制造商声明书,其余产 品须具有相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 具有经销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1.3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同一品牌的 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 3.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1.7参加本项日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休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曰、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 湖春天小区39-4号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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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臼11时00 分(北京时问),地点为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σ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阳光瑞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 联系人:宋卫东 电 话:181168283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联系人: 胡晨、姜建新 电 话: 18699109297 电子邮件: 842513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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