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姑苏区锦荷街198号锦荷苑7幢106室房产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市姑苏区锦荷街198号锦荷苑7幢106室房产
挂牌日期:2023-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0117FC23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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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市姑苏区锦荷街198号锦荷苑7幢106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诚通集团东方金属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5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4 |
挂牌日期 | 2023-11-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需要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变更登记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自行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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