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商直播基地开园活动”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磋商公告
为加快公司业务发展,全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t202311-29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商直播基地开园活动”
3.采购人: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的项目共计 1 包,即: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商直播基地开园活动”;预算金额:95万元。
2.服务内容:
2.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主体活动具体承办,包括设计方案、现场搭建、组织布展、会务服务等工作
2.2.成交供应商要保证线上线下活动融合、媒体推广等符合采购方要求,保证活动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2.3.成交供应商应充分展示互联网元素,确保活动积极应用新兴营销方式,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新场景、新平台,形成相应效应,助力壮大新业态新模式。
2.4.通过线上线下的推广模式,精准覆盖人群。邀请主流媒体推广宣传;动员主播拍摄社交短视频推广;鼓励户外媒体宣传造势,搭建全媒体传播矩阵,以多层级、多视角、多形式举措全面引爆话题,破圈造势。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川茶集团官网、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磋商文件由网上远程无偿获取。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拟邀请的供应商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完成项目报名;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30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6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
邮编:644104
联系电话:18283101587
为加快公司业务发展,全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t202311-29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商直播基地开园活动”
3.采购人: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的项目共计 1 包,即: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商直播基地开园活动”;预算金额:95万元。
2.服务内容:
2.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主体活动具体承办,包括设计方案、现场搭建、组织布展、会务服务等工作
2.2.成交供应商要保证线上线下活动融合、媒体推广等符合采购方要求,保证活动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2.3.成交供应商应充分展示互联网元素,确保活动积极应用新兴营销方式,突出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新场景、新平台,形成相应效应,助力壮大新业态新模式。
2.4.通过线上线下的推广模式,精准覆盖人群。邀请主流媒体推广宣传;动员主播拍摄社交短视频推广;鼓励户外媒体宣传造势,搭建全媒体传播矩阵,以多层级、多视角、多形式举措全面引爆话题,破圈造势。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川茶集团官网、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磋商文件由网上远程无偿获取。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拟邀请的供应商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完成项目报名;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30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9号川茶集团6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
邮编:644104
联系电话:182831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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