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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开招标][施工]泸县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网)(第2次补遗澄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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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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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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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开招标][施工]泸县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网)(第2次补遗澄清)
日期:2023-04-21
泸县县城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编列内容:投标人无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五日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注:无论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金额多少,均属于本次招标限制性投标情形 。
     改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其他主要人员: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造价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改为: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购买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四川省省外企业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未备案和备案专业同拟任专业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人社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专业表述需与评分内容一致。未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统一改为: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购买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四川省省外企业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未备案和备案专业同拟任专业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人社部门或职改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专业表述需与评分内容一致。未满足上述要求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民工工资支付按泸县民工工资支保领办[2017]8 号文件要求建立专用的企业法人账户 。”
    改为:民工工资支付按“泸县根治拖欠农民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县治欠办法【2022】第1号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按照变更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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